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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統戰工程 影響豈止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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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施家潤(城大公共政策及管理文學碩士)/柯衍健(港大校友、正在英國修咸頓大學攻讀政治學博士)

由梁智鴻帶領的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宣布擱置副校長(學術及人事資源)一職的任命,稱要等埋首席副校長才決定人事任命。

7月28日,校務委員維持原本決定,引來學生包圍校委會會議室,李國章卻反問:「點解佢哋不滿?佢哋有咩根據不滿?你講俾我聽我係咪犯咗罪?我係咪殺人放火?」

學生着急的 是程序公義

該委員在事件中當然並非犯罪,也非殺人放火。不過「等埋首副」理據極為牽強,該副校長職位招聘早於首席副校長,本身早已設有既定程序和要求,並不是基於首席副校長的要求而來。學生急於維護的,乃是港大的程序公義,以及抗拒權貴對於港大內務和任命的壓力。如果該前中大校長和前教育局局長對學生的不滿產生疑問,顯然是裝作無知。

港大委任副校長風波,更需憂心的不是陳文敏能不能當副校長,而是院校的統戰工程已深入肌膚,令人生畏。在現行制度下,特首手握香港多家資助院校的校委會或校董會中一定數目的任命權。再者,要染紅大專界,最直接的手段就是拉攏這班校委會或校董會成員,授予大學領導層出任人大或政協,亦或委任人大或政協為校委會或校董會成員。

校委與京政治聯繫 佔比日大

我們今年4月做的研究,找出了各大專院校校務委員會之中,與北京有政治聯繫的成員數目和百分比(註)。我們狹義地定義與北京有政治聯繫的人士為人大或政協人士。由附圖可見,與香港大學一樣,理工大學同樣有6名成員與北京有政治聯繫(藍棒和主軸所示),佔整個校委會的百分之二十七(紅點和次軸所示),城市大學與北京有政治聯繫的成員更多達百分之三十。其他院校也有1至3位成員與北京有政治聯繫,佔百分之五至十五不等。

各大專院校校務委員會與北京有政治聯繫的成員數目和百分比

即是說,北京與特首有絕對權力干預學術自由和院校自主。事實上,數字赤裸地說明,政治早已滲入到各間院校校務管理的血脈之中。回歸以來,學術自由和院校自主的空間進一步因統戰工程所收窄(詳見《香港革新論》第十二章)。校董會及校委會作為校內最高的權力架構,對校政、憲制、法規、財政、研究經費分配、發展方向和人士任命等環節都有很大的影響力。

然而,北京政府有目的地透過統戰工程操控大專界,委任親信到校董會和校務委會之中。而「陳文敏事件」,則是親北京權力高層的喜惡,帶進了大學人事任命的表象,其影響豈只是港大的,更是全港院校的。

在地抗爭 抗統戰滲透

若果如李國章所言,學生衝擊全因是「梁振英委任」的一男子因素,那麼香港的政治困局反為容易處理得多,北京只需要把他罷免事情便可解決。「北京政治聯繫」的圖表與陳文敏事件說明,香港的政治困局乃是天朝中國的政治操控,與香港民間主體性相互排斥的結果。

天朝中國為了鞏固其政權穩定,其政治操控只會有增無減,親北京權貴的喜惡相信在未來的校政中會陸續有來。香港民間社會以至各大專院校可以做的,就是認識天朝中國的特性,組織在地抗爭。

在地抗爭絕非流於口號和叫罵,更重要的是將抗爭組織化和長期化。比方說在校政議會中可參與的議席要寸土必爭,各院校學生和校友可組織聯校校政監察組,系統地量化和研究院校赤化情況,抵抗長期的政治操控。

要守護香港,香港人要共同抵抗政治操控,守住學術自由的堡壘。否則,不單是大學自主,甚至是唇亡齒寒的教育和港人思想都會被紅色勢力所侵蝕。

註:與「北京有政治聯繫」指該校務委員為現屆或前任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或省巿政協委員。作者根據各院校網頁的校務委員會名單,然後逐一翻查香港友好協進會網址、全國人大網和全國政協網的官方紀錄,以核實各委員與北京的政治聯繫。

延伸閱讀:
革新保港 民主自治 永續自治——香港前途宣言
《香港革新論》網址

本文章原刊於《經濟日報》評論版,特別嗚謝作者授權轉載。


香港大學校長馬斐森教授代表中央管理小組致港大成員的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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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柯愷欣

香港大學校長馬斐森教授代表中央管理小組致港大成員的訊息

各位港大成員:

我們在7月29日已就校園發生的事件作出初步回應。大學現仍就7月28日校務委員會會議舉行前後和期間所發生的連串事件整理事實報告,在此我們希望就目前情況作如下説明:

1. 我們一再重申,我們譴責任何一方在任何情況下的暴力行爲,我們亦希望所有成年人對自己的行爲負責。如果我們找到任何刑事證據,我們定當向警方舉報;同樣,任何人擁有這些證據,亦應該直接向警方舉報。

2. 7月28日校委會會議的安排,我們已依照「818」調查報告**内建議的原則,包括:我們在尊重言論自由的同時須保障人身安全;絕不容忍任何人非必要地使用武力; 必須盡量避免肢體衝突;任何擾亂秩序的事件須先由校内保安人員處理,惟在不能維持安全和秩序的情況下才尋求警方協助等等。7月28日當日涉事者和校外團體人員的數目,及其所引起的連串混亂事件,均非校内人員的能力可以應對。

3. 雖然大學保安人員和職員已在當日極度困難的情況下竭力維持秩序,惟面對緊急情況,我們必須尋求警方協助,他們因而進入校園的公衆範圍。我和其他人員當日多次懇請抗議者有序地離開會議室,但不幸遭到拒絕。校務委員亦被阻止離開,繼而導致攻擊、誹謗和恐嚇等指責。

4. 至於會否紀律處分涉事者,我們正收集資料和諮詢法律意見,以決定有否充分理據將事件提交大學紀律委員會作進一步審理。大學在完成正常程序前,不會公佈任何有關紀律處分的行動。 同時,校委會亦可獨立決定是否對其成員採取行動。

5. 我們已立即採取行動,從7月28日事件中汲取經驗,並為日後的會議制定計劃,確保所有大學成員的安全,大學的活動能如常進行。基於保安理由,我們不會就此公佈任何詳情。

6. 我們絕不容許7月28日發生的事件重演。我們將認真搜集證據,包括錄像、身份查證和目擊者報告等。我們會在必要時尋求警方協助。

最後,我們希望各方以和平、理性和有序的態度進行討論,不負大衆對大學的期許。

馬斐森教授
香港大學校長

**《2011年8月18日百周年校慶典禮檢討報告》

沒博士學位可否做大學副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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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對於港大副校長委任的事件,建制派火力全開,務求要把由遴選委員會推薦的陳文敏拉下馬,於是質疑陳文敏政治取向、管理能力的言論鋪天蓋地而來。其中亦有人質疑陳文敏「沒有博士學位」,因此沒有足夠資歷擔任港大副校長。

例如「全國工商聯副主席、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副主任」盧文端就曾撰文質疑陳文敏「連博士學位都沒有」,沒資格任港大副校長。然而,「博士學位」是否擔任大學副校長的「必然」資歷?教資會資助院校的副校長,是否全都有博士學位呢?答案是否定的。

八大院校當中,只有中大及嶺大的副校長全部有博士學位,其餘各間院校主要負責行政的副校長皆沒有,表列如下(截至2015年8月8日):

理大副校長(行政):賴錫璋工程師
城大副校長(行政):李惠光先生
教院副校長(行政):黃敏兒女士
科大副校長(行政):賀致信先生
浸大副校長(行政):李兆銓先生
港大副校長(大學拓展):蘇彰德先生

由上可見,要擔任大學副校長,博士學位不是必然的資歷,反而是人選應該有能力帶領大學發展,有能力管理大學運作為宜。陳文敏既獲遴選委員會按嚴格的機制推薦,即已對他的能力認可,認為他可以協助校長管理港大。

再說,楊偉雄未獲梁振英委任為行會成員及創新及科技諮詢委員會主席前,擔任理大副校長,也是沒有博士學位的,為何又不見建制派撲出來說他沒資格呢?

那些質疑「沒有博士學位」就沒資格做大學副校長的人,為何又不見質疑其他院校,偏偏就只質疑陳文敏?唯一的解釋,就是政治因素。那些人口口聲聲不要把大學政治化,才是最政治化的人。

我奉勸那些人,要罵人可以,但可否勤力一點,做點功課才罵?否則就只顯出你們的無知與膚淺。

馬斐森突改口風 稱不容衝擊校委會 籲有證據可向警方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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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柯愷欣

(獨媒特約報導)7月28日校委會遭學生衝擊當日,曾稱不會向學生追擊的港大校長馬斐森,今日(8月7日)突向港大成員發出公開信(全文)。曾公開否定學生行動牽涉刑事的馬斐森,於信中譴責任何暴力,並稱任何人如有事件涉及刑事竹證據,可向警方舉報。校方如找到相關證據,亦會向警方舉報。

馬斐森在今日發出的公開信中,突然大改7月28日當晚認為事件不涉刑事的說法。他在第一段便「譴責任何一方在任何情況下的暴力行爲」,並稱「希望所有成年人對自己的行爲負責。」又指校方如找到任何刑事證據,必定向警方舉報。公開信中又稱如「任何人擁有這些證據,亦應該直接向警方舉報。」

多名校委曾電郵炮轟馬斐森

東方日報》在7月30日曾報導,多名校委會成員對港大校長馬斐森在7月28日向傳媒的發言表達不滿,電郵「圍插」馬斐森。創興銀行副主席兼董事總經理梁高美懿指被「非法禁錮」,不認同馬斐森稱事件不涉刑事的說法。劉遵義太太劉麥嘉軒則質疑校方為何不早早報警,亦不認同馬斐森對警方到場表示遺憾的說法。至今未知因何原因「倒地受傷」的盧寵茂則形容是「基真翻版」。

稱大學保安無法應付7月28日場面

馬斐森在信中提到香港大學自當年818事件(警方進入校園「執法」「保護」國家副總理李克強)後,在保安方面一直根據當時的檢討報告行事,包括維持秩序時必須尊重表達自由、不可進行任何不必要的阻撓甚至使用武力、盡可能減少直接肢體碰撞等,事故亦應先由大學保安處理,除非保安無力維持秩序及確保安全方會報警。

不過,馬斐森指出7月28日當日參與人數眾多,當中又牽涉校外人士,場面非常緊張,難以應用上述的保安原則應付。他本人及其他人士曾要求示威者離開但失敗,指當時校務委員被阻止離開,甚至遭受「攻擊、誹謗和恐嚇等指責」。他指儘管大學保安已經盡力處理當時的棘手狀況,「惟面對緊急情況,我們必須尋求警方協助」(we are nevertheless obliged to call for assistance from the police)。

稱任何人如有證據可向警方舉報

至於會否進行紀律處分涉事學生,他指校方「正收集資料和諮詢法律意見」,看是否有充分理據將事件交予大學紀律委員會作進一步審理,又稱「校委會亦可獨立決定是否對其成員採取行動。」

馬斐森明確表示不會容忍任何類似7月28日的事件重演,指未來將「認真搜集證據,包括錄像、身份查證和目擊者報告等。我們會在必要時尋求警方協助。」他指校方正為日後的校委會會議制定計劃,以確保大學活動正常運作及所有大學成員的安全,並稱基於保安理由,不會公佈任何詳情。

校委會傳「轉場」舉行

有傳媒早前報導,港大校務會會議或移師校外進行。香港大學學生會會長馮敬恩指要方便警方而改變會議場地不合理,並強調校委會主席梁智鴻不可違反定必繼續在原址開會的承諾。

7月28日,港大學生因不滿校委會維持「等埋首副」,延遲討論副校長任命,衝入會議廳包圍委員,要求委員解釋決定及馬上開始任命討論,當晚鈕魯詩樓下有警察到場。學生會嚴厲譴責警察進入校園損院校自主,港大校長馬斐森當晚否認校方報警。不過港大隨後又發表聲明,指「經進一步了解後」,確認當晚是由港大職員委託當值保安報警,原因為有校委會成員被困達45分鐘。

記者:梁敏德

請李劉盧三教授評價「火燒趙家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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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前香港大學校董、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

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拖延任命副校長,引發7.28事件之後,本來社會應聚焦討論現行大學管治架構的流弊,如何改革特首兼任校監的角色以保障院校自主和學術自由,否則全社會最終必成受害人。然而,李國章、劉遵義和盧寵茂三位教授連日來對港大學生窮追猛打:李教授先稱虐老後稱中拳,堅稱學生行徑猶如「文化大革命」;劉教授認為學生是「被寵壞的小混蛋」,理應「監禁一天或做100個小時的社會服務」;盧教授沉降式傷膝後先斥學生無法無天,繼而否認說過被學生推倒,但依然協助警方錄取口供作「聲稱襲擊」案由重案組調查。

教師的天職是春風化雨、授業解惑,但看來這三位教授非要在道德上置港大學生於死地才肯罷休。為免偏頗,莫如翻開歷史例證,參考中國近代史上最著名的學生暴力事件 - 火燒趙家樓 - 讓三位教授比較評價。

五四學生運動 翻天覆地

根據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主辦的中國共產黨歴史網所載,「火燒趙家樓是五四運動的高潮和標誌」,發生在1919年5月4日,用以象徵中國近代解放思想的新文化運動。

事緣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北京北洋政府和廣州國民政府聯合組成代表團,第一次以戰勝國身分參加巴黎和會,提出取消列強在華特權,取消日本與袁世凱訂立的不平等條約,歸還大戰期間日本從德國手中奪去的山東各項權利等要求。但和會不但拒絕了中國政府的要求,還將德國在山東的特權全部轉讓日本。消息傳到國內,北京大學、北京高等師範學校等學校的學生走上街頭遊行示威,當時遊行總指揮是傅斯年,匡互生是北高師領隊。

5月4日恰好是星期天,政府機關休假,沒法請願,於是學生們便來到東交民巷使館區抗議,除美國使館接受了請願書外,其他幾國都拒絕接待。請願無門的學生大失所望,情緒激動,於是直奔被指親日的交通總長曹汝霖的大宅趙家樓。

到曹宅后,匡互生第一個跳進院子打開大門,在場的28名巡警沒有阻止,學生們一擁而入,一直主張溫和抗爭的傅斯年等人也控制不住局面。

誰是第一個點火的學生?雖然沒有確實証據,但中共黨史認定是匡互生,其他學生把汽車搗毀,將客廳、書房澆上汽油點燃,富有中西合璧建築風格,共有五十多個房間的趙家樓燒毀大半。曹汝霖逃脫,但他的姨太太被掌摑,在場的駐日公史章宗祥被群毆,幸得日本友人以身相護,未有打死但得了腦震蕩。段祺瑞政府警察總長後來趕到,拘捕了32名學生,但原本不贊成學生示威的北大校長蔡元培聯同各院校校長出面營救,結果三天後學生全部獲釋,隨後引發各城市反對北洋政府的罷工罷課罷市運動,令中國代表團最終拒絕在和約上簽字。

暴力行徑 中共推崇有加

毫無疑問,火燒趙家樓是徹頭徹尾的暴力行徑,但中共黨史推崇有加。當年火燒趙家樓的参與者, 後來位居全國政協副主席和全國人大副委員長的許德衡,在1980年為《五四群英》一書題詞讚詠:「泱泱大國,五四群英﹔心憂天下,身無半文;面壁十年,志在救民﹔趙家樓火,萬眾一心﹔燒盡腐惡,與民維新。」

若以李劉盧三位教授批判港大學生的準則,「五四群英」都是十惡不赦的暴徒,但在他們決定譴責五四學生施暴之前,尚須留意一條歴史尾巴:那位點燃第一把火的學生匡互生,當年夏天就被聘為湖南師範學校教務主任,並在上任後把在師範附小當教員的毛澤東提升為師範教师。當時規定師範教師須大學畢業,但毛没有;匡破格錄用,因他非常欣賞毛。毛也很欣賞匡,稱他是革命苦行僧。

用五四運動作例證,絕非推崇一百年前的暴力抗爭方式,但對當今社會應如何看待學生運動,卻有重要參考價值。

港大7.28事件沒有掌摑、沒有圍毆、沒有放火;事實上,不但沒有人提出學生動粗的證據,更有袁國勇教授指證學生主動讓路給報稱受傷的盧教授離開。可是,今天不但少有五四時期的校長教授出來維護學生,卻有大學教授、建制議員、報章輿論以至人民日報對學生發動圍剿,這不正好應驗了盧寵茂所言「政治令人瘋狂」嗎?

赤子之心依舊 社會反嚮迴異

儘管時移勢遷,青年學生的赤子之心始終如一。五四時期的北京學生憂國憂民、義憤填膺;今天的香港學生何嘗不是愛港愛校、義憤填膺。他們的遭遇不同,只是說明了香港人對眼前災劫矇然不察,以至有識之士缺乏道德勇氣。

從去年底文匯大公批判陳文敏教授開始,不管校委會用上多少程序包裝,港大事件的本質昭然若揭:北京刻意利用阻撓副校長任命打開缺口,公開宣示政治勢力入主大學,令學術界知所趨避。由於大學是訓練專業的搖籃兼且一貫是最獨立的崗位,所以此舉傳達的訊息明顯不過:順我者昌,逆我者亡,這是中共意圖加諸香港的新遊戲規則,以後無論香港人從政從商或從事任何專業均無一倖免。

一旦中央和特區政府可以通行無阻,用盡公權力將政治篩選的魔爪伸至全港每一個角落,甚麼任人為才、自由市場、專業自主、司法獨立、新聞自由等香港人信奉的價值都會加速崩潰。正因如此,港大學生甘願背水一戰,為香港前途頂住缺口,香港人千多萬謝還真來不及。

面對港大崩圍,香港人可以有四種態度。投誠,一如昨天刊登聲明譴責暴力衝擊的103名港大畢業生;騎牆,一如十位港大學院院長既支持院校自主亦反對「不文明行為」;啞忍,一如位處全球各行各業數逾十萬而尚未發聲的港大校友。當然還有第四種選擇:奮起,無論是參與「港大校友關注組」聯署的2500名校友或正在動員的校內師生,都在不斷累積抗衡干預的力量。

五四趙家樓還有一個教訓:今天無限放大的個人榮辱,明天在歷史長河會灰飛湮滅。

原文刊於《明報》2015年8月7日

港大校方本末倒置 堅守自主勿淪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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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728圍堵校委會以來,不少黨報、建制派人士,如李國章、劉遵義之流,都對學生口誅筆伐,企圖轉移視線,掩蓋政治干預、程序不公的事實。港大校委會在早前已任命各個副校長職位,唯獨副校長(學術及人力資源)一職的任命卻以「等埋首席副校長」為由,再三拖延任命陳文敏為副校長一事。陳文敏曾被建制派批評支持佔中,今日拖延任命的舉動無疑是政權對院校作出的政治干預,為求達到肅清高等教育院校的管理層,不惜破壞港大多年來對程序公義的堅持。學生衝入會議室就被指為「文化大革命」、「紅衛兵」,港大校委會無視規則卻不了了之。各「愛港大」之人對事情的根本乏陳,只批評學生的抗爭手法,並指摘學生把事情政治化、擾亂社會秩序,實乃本末倒置。

港大學生會、港大校友關注組等不同組織在今次事件前,已多次以聯署、靜坐、請願信等方法向校方表示希望盡快處理副校長一職任命的事宜。可惜港大校委會不但視而不見,現在更「霸王硬上弓」,一次又一次重提「等埋首副」來耽擱副校長任命。對於有人指學生盲目升級,實屬不公允的指控。故此,圍堵校委會,甚至衝入會議室,都是因為面對校委會的強權而逼不得已做出的決定。

然而,港大校方事到如今,竟然繼續批評學生的行動為暴力,還揚言有證據就會要求警方控告學生。校方沒有妥善處理政治打壓,不與守護院校自主的學生站在同一陣線,今日還成為埋葬學術自由的幫凶。校方一再向弱者開刀,向強權屈服,敢問身為教育者的你們,風骨何在?

我們要求校方
1. 馬上按照既定程序處理副校長(學術及人力資源)任命的事宜
2. 與學生一同守護院校自主,不作政治打壓的棋子

發起團體:
香港專上學生聯會

聯署院校:(排名不分先後)
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
香港科技大學學生會
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
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
香港教育學院學生會
香港理工大學香港專上學院學生會
恒生管理學院學生會
香港理工大學學生會
香港公開大學學生會
嶺南大學學生會
香港珠海學院學生會
樹仁大學學生會

守護過去 想像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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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校委會莫名其妙的「等埋首副」決定,激發起守護大學自主的運動。自從2003年7月1日反23條遊行之後,香港此起彼落的社會運動,大多數旨在保衛既有的生活方式和公共空間,例如利東街、天星皇后、菜園村反高鐵、反國教、反新界東北發展,又或是抵禦破壞香港核心價值的政治干預,特別是在梁振英上台之後。弔詭的是,這些被主流媒體、建制輿論評為愈來愈激進,甚至類比作文化大革命的社會運動,目標其實並不在於破舊立新,而是帶有強烈的保守過去的文化價值、行事方式的訴求。「革命」否定的是過去,指向的是未來。以守護既有的生活方式、核心價值、行事程序為目標的社會運動,如何與「破四舊、立四新」的文化大革命扯上關係?

在行為形式以外尋找出路

或換另一種提問的方式:旨在保衛港大過去慣常的委任副校長程序的行動,如何被轉化成破壞社會秩序的「文革」?如果「社會秩序」是指社會上大多數人習慣接受的處事程序、行為模式和價值觀念,那麼港大校委會突然提出的「等埋首副」要求,為什麼沒有被批評為激進、破壞既有的「社會秩序」?原因在於,我們現在判斷一件事情的性質或對錯時,已愈來愈習慣只看令事件發生的行為形式,而非行動所針對之議題內容和價值取向,更忽略行為所置身的社會脈絡。我姑且稱這為「行為形式主義」。

以行為和形式取代內容與價值,去脈絡化(decontextualized)地論斷是非對錯,近年在香港大行其道,其呈現的方式包括:公關妝扮的流行、「打好份工」的姿態、象徵式的公眾諮詢、儀式化的示威遊行等等。

爭取特定訴求、守護文化價值的行動,被置換成破壞公眾秩序的論述,通常是透過對特定事件的「正反」鋪陳,然後各打五十,最後以「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為理由,把事件的具體內容及價值判斷擱下,然後轉向談行動的形式,並於脫離社會脈絡的情况下,高舉「溫和理性」的普世原則(儘管往往又反對「普世價值」),批評「衝擊」的行動形式「暴力」,而實質在「客觀中立」的外衣下,仍然是立場鮮明的政治取向。

在這置換焦點的過程中,部分社會運動或民主運動的參與者也扮演了一定的角色。除了傳統民運的「和理非非」路線,與上述的偽裝「政治中立」的論述暗合之外,部分新社運也過於在意媒體的角色,不惜調校言論和行為,希望能吸引傳媒的目光。而近年「城邦本土派」的論述,更為「行為形式主義」提供了一套似是而非的「勇武」詞彙,例如「以武制暴」等概念,焦點仍然集中於行動的形式,以空洞的語言,取代了對事件的社會脈絡和具體內容的分析。

在當代香港,由於政治體制不民主,溫和示威不受媒體關注,學生民眾祈望以較激烈畫面吸引傳媒鏡頭,發出異議聲音,自是很可以理解;但在「CCTVB」獨大(是約六成市民的新聞資訊來源)、主流報章歸邊的媒體生態下,「激烈畫面」往往被編輯成對學生民眾不利的報道,使爭取民主的社會運動經常陷於兩難的局面:要麽不被注視,要麽備受扭曲。如何面對及走出這兩難的困境,是香港社會運動的重要課題。超越行為形式主義,回到事情的具體內容和歷史/社會脈絡,是一個值得嘗試的方向。

守護過去是為了走向未來

相關的問題是:為什麼近年湧現的社會運動,多指向守護過去,少談未來的願景和方向?主要原因,自然是政權建制對舊有社區生活和文化價值的「盡情破壞」,惹起了民間的反彈。另一方面,這亦跟由政權建制、「城邦本土派」、「溫和泛民」所共同鼓吹或參與鞏固的「現實政治」論述有關。在已成為統治共識(hegemony)的「現實政治」論主導下,談未來願景被認為「離地」,「光復」街道保衛本土則相對「實際」。然而,保守舊物,不也是為了當下與未來更好的生活,以及為下一代留下些有價值的遺產?如果我們對將來沒有祈盼,「光復」與「保衛」還有什麼意義?換句話說,缺乏對未來理想生活的想像和願景,守護過去就變得無的放矢,失去方向。

隨着雨傘佔領的結束,愈來愈多青年朋友,清楚地提出討論香港未來願景的重要性。例如方志恒等年輕學者提出的革新香港、永續自治呼召,又或是更年輕的黄之鋒所倡議的公投修憲(〈民主運動 下一步〉,《明報》,8月2日),都嘗試建立一套走向未來的綱領,追求一種有別於「民主回歸」和「城邦本土」的香港前途論述。儘管方與黃的想法還有待深化完善,部分分析立論亦可以商榷,但他們勇於直面未來、敢於談論願景,以至提出香港前途的新的想像,顯然是下一波民運無法迴避之路。

要系統及深入地討論方與黃所提出的綱領和開列的課題,是需要點時間及做點功課的,這裏只就探討方向上,提出兩點初步的補充,期待更多有心有力的人加入討論,發展出對香港前途更具體的分析和更豐富的想像。

方與黃有關香港未來的想像和政治行動綱領,其實都建基於一種對香港過去的判斷。方的《香港革新論》較直接表述了他對香港殖民歷史的回顧和分析,黃之鋒對「民主回歸」失敗的檢討,也立足於他對1980年代迄今的政治發展的檢視;而他對港人主體性的呼召,也隱含了對香港過去確實沒有孕育出主體意識的一種歷史判斷。如果說方對港英殖民時代的「自治共同體」的論斷稍嫌簡化,那麼黃的文章所欠缺的,則是對殖民經驗的系統分析。假若確立港人主體性是走向未來的重要目標,仔細地梳理港人主體性難產的歷史原因,恐怕是建立香港前途新論述的必經之路。換句話說,公投修憲、革新香港、永續自治等政治行動綱領,終歸是為了完成解殖(decolonization)未竟之業。

另一個有待補充的討論方面,是對中國現代歷史的全面檢視,尤其是回顧中共政權和中國社會性質的變化走向,以及分析中港關係的歷史脈絡和當代發展動態,從中思考香港的未來。儘管方與黄的出發點是對香港本土和主體性的關懷,但由於中港兩地的緊密歷史連繫,以及當代中共政權對香港無遠弗屆的影響,要想像香港的未來,恐怕無法忽略中國的現代歷史發展脈絡。

面對社會運動的兩難困局,尋找一種能結合內容與形式、切合置身的社會脈絡的行動方式,借用熟悉的文化資源以創造主流媒體難以簡單歸類的陌生顛覆效果,也許是值得一試的出路;而要徹底抗衡行為形式主義,發展新的香港前途的論述,我們則需要把香港置放於殖民歷史和現代中國的發展脈絡中,分析檢視過去,想像思考未來。

原文刊在明報

評香港大學十位學院院長的聯合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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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學十位學院院長在校務委員會會議被衝擊的第二天,在7月30日發表聯合聲明。其主要意見為:

1. 以學術自由及院校自主為由,反對校內和校外干擾校務委員會運作;
2. 不能縱容任何企圖擾亂大學正常運作的不文明行為;
3. 盡快尋求一個讓大學可以向前邁進的共識。

其第三點是同義反覆。它只是「把第一點換個方式說」。其第一點暗示,校友以關注組名義發起運動是校內干預。其第二點是對校長施加壓力,處分肇事學生。

余若薇的意見

余若薇發表公開信,其意見為:

1. 聲明沒有對引起衝突的原因 ─ 副校長事件之不義 ─ 表態。But you are aware of the cause behind such activity.
2. 聲明無視不少校友對此事的憤慨(1536名校友簽名)。And you must be aware that many senior staff and alumni of the University are deeply dismayed.
3. 聲明給學生製造壓力。particularly when they are fighting the fight that you ought to be fighting for.

因之,余若薇的意見是很嚴厲的。

君子和而不同

筆者認為今次事件的核心是,特首有否透過李國章等人,干預校大學術自由及院校自主?事件屬政治事件,最終必然是羅生門。因之,港大畢業生議會成員( 舊生和教職員 )持有對立意見 ,屬社會常態 ,為民主的真諦。

這聯合聲明是有一個前台的。在29日,港大校長馬斐森發給全校的信只用了一次遺憾。( It is regrettable that the police had to come onto campus, but ambulances were being barred from moving, which could have had serious consequences for the injured.)

它被校內保守派大做文章。馬斐森的行文很清楚。他是對導致警察需要進入校院的整個事件,表示遺憾,而不是對警察的行為表示遺憾。馬斐森沒有進一步指責,是因為需要一點時間作調查 (will not comment specifically on any follow-up actions until those facts are clear) 。可見,在這事件上的任何聯合聲明都會帶有強烈政治色彩。十位學院院長發表聯合聲明旨在對校長施加壓力 (要麼縱容,要麼報警)。

筆者認為,較合適的方法是,各院長根據其認知,發表(或不發表)其聲明或意見。這有助於社會及畢業生議會成員從更廣闊的角度認識今次風波。
港大校友關注組

由事件觸發的9 月1日畢業生議會的緊急會員大會上有4項議案需要投票。第議案3為:「認同及支持香港大學10位學院院長在7月30日發出的聲明。」

“港大校友關注組”認為「議案3並未就副校長遴選事件表示立場和就港大日後改革提出方向,關注組成員將不會就該議案投票」。可以預見,這一議案必被通過,代表畢業生及教職員的意見。


港大校友關注組擺街站 邀校友下月投票表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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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港大校務委員會早前決定繼續等候新首席副校長到任後,再處理物色委員會關於學術人事及資源副校長的提名建議。港大畢業生議會將於9月1日召開特別會議,就港大校友關注組提出的盡快任命副校長改革校監和校委會等議案投票。關注組今日下午聯同11個專業團體於灣仔地鐵站召開記者會,呼籲港大校友出席會議投票

港大校友關注組召集人葉建源指,傳聞中的推薦人選即港大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因發表不同意見而被打壓,在選任過程中更得不到公正的對待。他強調,大學是社會重要的公共資產,所以應該確保大學的獨立性和學術自主。「失去程序正義,大學不能再稱得上真正的大學,社會都會繼而失聲。」

葉建源又表示,畢業生議會雖然不是實權組織,但它作為法定諮詢機構,所提出的建議應同樣受到尊重。葉指如果校委會不理會畢業生議會的意見和其他社會人士的強烈關注,相信必須要提出強有力的理由支持,否則會受到社會上的強烈反彈。

葉建源:法定諮詢機構應同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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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港大校友關注組外,11個專業團體亦到街站協助宣傳,其中包括法政匯思、杏林覺醒、思政築覺、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等。同為港大校友的法政匯思成員梁允信發言時強調,港大院校自主與香港命運息息相關,呼籲市民關注此事件。現場參人士又高叫:「學術無自由,鉛水繼續流;院校無自主,如斬百年樹」和「守護港大、守護香港」等口號。

在9月1日的特別會議上,除了會討論關注組提出的盡快任命副校長及改革校監和校委會議案外,亦會表決另外32名畢業生議會成員提出的議案,該議案支持港大十所學院的院長於7月30日發佈的聲明。該聲明呼籲校內外人士尊重學術自由、大學自主原則,但同時認為7月28日衝擊校委會行動是干擾大學正常運行的不文明行徑,表示失望。港大校友關注組早前表明,該議案並無提出任何解決方案,關注組將不會就這議案投票。

「牛頓發表了相對論,很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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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我的港大同學的一封信:

各位書友,

以下為設計對白:

國家領導人到訪港大時表示:牛頓發表了相對論,很偉大。

某教授:對不起,發表相對論的不是牛頓,是愛因斯坦。

某校委:你堅持要反對國家領導人,是把政治帶入校園。請收聲,還我校園清靜!

以前我會覺得以上是天方夜譚,是毛澤東批鬥馬寅初(新人口論)那個年代才會發生的事。但見諸母校近日新聞。深感這樣的日子已經不遠了 -- 如果我們不奮起反抗的話。

港大陳文敏事件,關鍵不是陳文敏。關鍵是港共(中聯辦/文匯報)既已經說了鹿是馬,就看有誰會附和,有誰不肯附和。這是港共宣示權力的方式。

以下為程翔校友清晰地整理了整件事的來龍去脈,各位書友盡是香港學界精英,不是人云亦云之輩,可以獨立判斷。看看是否同意。

  • 港大事件背後的黑手(轉自「852 郵報」):連結

李銳華 Clement Yui-Wah Lee
(港大畢業年份 B.Sc. (Eng) 1988)

附:如欲參與反抗,可在 港大校友關注組 轉頁https://www.facebook.com/HKUFinalDefence上收取更多消息。

圖片來源

方志恒:這是香港人「在地抗爭」的時代──從港大委任副校長的風波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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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柯愷欣

文:方志恒(香港教育學院亞洲及政策研究學系助理教授)

港大事件是一面鏡子,映照出不單是李國章之流的厚顏無恥、盧寵茂之輩的吃相難看,而是「天朝中國」正如何全面介入我城的各個領域。

今天香港人面對的,並非「民主回歸派」望穿秋水的「開明中國」,也不是「獨立建國派」日夜期盼的「中國崩潰」,而是全面壓境席捲我城的「天朝中國」 ── 北京正以國家機器展開包括選舉操控、媒體操控、政治檢控及統戰滲透等全方位的「政治操控」(Authoritarian control)。今天發生在港大的事情,不過是天朝宗主全面操控我城這幅大圖像下的一塊小拼圖。

在各式「政治操控」中,統戰滲透是最厲害的一著 ── 北京透過分派政治職位(人大、政協、各級公職)和經濟利益(港陸跨境商業活動),吸納大批建制精英,然後透過這些代理人,進駐社會各界組織(商會、工會、專業團體、傳媒機構、社區組織、學校團體)伺機而動。一年前香港人已見識過,律師會的親共會長林新強,如何為《白皮書》站台,踐踏我城法治(表一);一年後香港人又再見證,港大校務委員會的建制精英,如何將政治干預說得振振有詞,侵蝕我城學術自由(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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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前律師會會長林新強與北京/建制派政團的政治聯繫(資料來源:《香港革新論》,頁159。)

面對國家機器鋪天蓋地的「政治操控」,民主運動不能再停留在「議會選舉運動」,而必須擴大群眾基礎,在社會各層面「在地抗爭」。

以大專界為例,應在各院校建立長期的「校政關注組」(而不是「港大校友關注組」之類的臨時組織),在地連結教職員、學生和校友,長期持續監察校政(例如追蹤研究各校務委員的政經聯繫)、競逐各級組織(協調參選校委會、評議會、學生會等)、推動校政民主化(例如推動增加民選校務委員比例)。而在社會各界建立及鞏固這些民主陣地,一方面可在地抵抗「政治操控」(合力調查、揭發、抵抗、反制及清除「政治操控」),另一方面亦可擴闊民主運動的群眾基礎(深入社會各界在地連結、教育及動員群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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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與「北京有政治聯繫」的委員(資料來源:《香港革新論》,頁145。)

這是香港人「在地抗爭」的時代。

延伸閱讀:
革新保港 民主自治 永續自治 —— 香港前途宣言
《香港革新論》網址

本文章原刊於《明報》觀點版,特別嗚謝作者及《明報》授權轉載。

買雲吞麵的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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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我好想吃雲吞麵。」聽到老人這樣的一句話,連站在一旁的護士,也不禁失笑了。

那是一位80多歲,患有嚴重慢性肺病的老伯。這陣子忽晴忽雨,天氣驟變,他又病倒入院了。醫院的膳食,當然都以健康營養為先,色香味為次。加上病重的他本來就沒有什麼食慾,因此入院多日以來,雖然醫護人員苦苦相勸,老人都幾乎粒米不進、滴水不沾。通常這樣的情况下,為怕病人餓壞,我們一般都鼓勵家屬為親人帶來他平常愛吃的食物,以刺激病人食慾。可惜這位老人無親無故,自然不會有人如此為他着想。

然後有一天,隔鄰牀位的病人女兒為父親買來了一碗熱騰騰香噴噴的雲吞麵。伯伯見他吃得滋味,突然間胃口就來了。但他記得醫生叮囑過他要臥牀休養,於是他厚着臉皮,請那位病人的女兒到餐廳給他也買一碗。這一晚我們驚喜地發現,他竟然把整碗的雲吞麵吃的乾乾淨淨。翌日早上,老人就向我提出了這個特別的「想吃雲吞麵」的要求。

當然他想吃雲吞麵,不是因為饞嘴,而是他意識到,要是他再吃不下,身體就難以復元。其實他也知道,醫生護士的職責不在於為他買雲吞麵,但他實在是沒有辦法了。總不成又去麻煩人家的女兒吧。

要怪責這位病人的話,實在太容易了。我們可以指摘他驕生慣養、諸多要求,可是我們沒有選擇這樣做。因為在醫院裏,病人永遠是弱勢的一方。他們本來已是病重入院的患者,很多時候由於貧窮或者疾病等等原因,他們同時也是社會上受壓迫的弱勢社群。「傷病如至親」,作為醫護人員,面對病人這些看似無理的要求,我們必須嘗試理解、多加體諒。如果貿然批判他們的訴求,給他們貼上「麻煩病人」的標籤,自己當然就心安理得,因為「這根本就不是我的問題,是他們自己麻煩」嘛。對於工作繁重的前線醫護來說,這或許是最容易的做法。但這一種懶惰,卻是對我們自己專業的侮辱。

同樣的道理,也適用於校園之中。莘莘學子,在教授和校方的權威之下,固然是弱勢的一方。當港大學生衝入校委會會議室時,我們如果選擇貿然批判他們的訴求,給他們貼上「激進學生」的標籤,然後自我催眠說「這根本就不是我的問題,是他們自己激進、鹵莽、沒規沒矩,是被利用的紅衛兵」,這是最容易的做法。但這是負責任的大人應該做的事嗎?

大人可曾自問 為何學生被迫抵抗?

大家都說,港大學生當日的衝擊,未必是最聰明的做法。但事實上作為大人,我們的社會經驗、人生歷練都比這些孩子豐富,如要挑出他們的錯處,然後道貌岸然地批判他們不是,可謂易如反掌。但是我們這些大人,可曾撫心自問,為什麼這些學生居然被迫走出抵抗的這一步?我們究竟對他們的學校做了什麼好事,以致他們為了捍衛自己的校園,不惜押上自己的前途?難道你以為學生們真的不知道,為着當天的行動,自己將來可能會面對校方處分、秋後算帳,甚至畢業即失業的困境嗎?當我們的社會迫得孩子們不惜一切地去抗爭,我們大人們應該專注思考的,不應該是「怎樣懲戒他們」,而是如何自我反省。

我們該當自省,究竟是誰沒規沒矩,破壞教職員的任命傳統在先?究竟是誰無視大學的學術自主,威脅香港的核心價值?事實上,這早就不只是港大之事,甚至不是專上學府的象牙塔風波。這是真相與謊言的角力,是挺直腰骨和阿諛奉承之間的抉擇。港大自主一旦失守,各大院校即相繼淪落。屆時,天津災難的記者會上,大學學者們「為官喉舌」的滑稽場面就離我們不遠了。

守護學生 守護希望

袁國勇教授回應李國章說:「文化大革命是由最高領導人毛澤東發動,而非學生發動。如果由香港領導人發動,搞到班學生癲晒咁,咁就文化大革命囉。」「要對學生公道啲,學生很快已讓出通道讓我為盧寵茂檢查。」而事實上,就連毛澤東自己都對學生說過:「世界是你們的,也是我們的,但是歸根結柢是你們的……希望寄託在你們身上。」其實古今中外,大學生都擔當着一個社會良知守護者的角色。守護這些守護者,就是我們大人的責任;守護這些學生,就是守護我們自己的希望;守護這些雞蛋,就是守護我們持續對抗高牆的勇氣。

那天,等到午飯時間時,我到了樓下的餐廳點了兩碗雲吞麵外賣,一碗是留給自己吃的。到了今天我還記得,在老人的病榻前,我給他端上那一碗冒着蒸氣的雲吞麵時,他笑逐顏開的臉上流下的一滴淚水。

願我們香港人都能夠當個有責任感,擁有「買雲吞麵的承擔」的大人;而不要淪落為那些自命為教育工作者,卻不分青紅皂白,大刺刺的臭罵學生是「被寵壞的小混蛋們」的小人。

共勉。

黃任匡
杏林覺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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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刊於明報觀點版
http://news.mingpao.com/pns/%E9%BB%83%E4%BB%BB%E5%8C%A1%EF%B9%95%E8%B2%B...

杏林覺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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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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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gspot
http://alfredio.blogspot.hk/2015/08/blog-post.html

【那些年,李國章】昨日教院,今日港大——專訪葉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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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I’ll remember this. You will pay!」8年前教育學院風波中,李國章這句對白成為干預學術自由的經典。李國章及羅范椒芬當年被揭向教院高層施壓,當時為教院講師的立法會議員葉建源身處事件風眼,他因批評教育政策,被羅范椒芬點名「炒魷」。葉建源今日以港大校友關注組召集人的身份,在港大拖延任命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為副校長(學術人事及資源)事件中,再度碰上李國章。

特首梁振英於今年3月委任行政會議成員李國章為港大校務委員,6月爆出「等埋首席副校」再次押後副校長任命,7月28日港大學生衝入校委會會議現場,包圍校委抗議,李國章在座位上看著學生咧嘴而笑,又指學生「禁錮」和「虐老」,行為如同「香港文化大革命」。他又批評陳文敏「自爆」任命安排,不符合程序。

葉建源回想當年雖未與李國章正面交鋒,但對「King Arthur」的專橫霸道也記憶猶新,認為他任教統局局長期間多次不尊重院校自主,今年被委任為港大校委,令人質疑是行政長官梁振英的打壓手段,「衡量一個公眾人物適不適合做某個公職,他的前科是很重要的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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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國章在7月28日港大校委會中被學生包圍,最後由保安護送離開。

教院風波揭粗暴干預

時間撥回2007年1月,教院校董會1月以10票反對、3票贊成、3票棄權,大比數否決與校長莫禮時續約,莫禮時認為原因是自己不支持中大和教院合併。

教院的校董會,組成可說是各大院校中最不民主。25名校董中,高達15名由特首任命,校內10人包括校長、副校長、行政副校長、3名教務會成員、3名教職員代表和1名學生。但7名教務會、教職員及學生代表無權投票委任校長。

【當日投票的校董會成員】
主席:梁國輝
副主席:吳克儉
司庫:彭耀佳
教統局代表:鄭文耀
成員:陳榮光、張國華、張百康、利乾、盧乃桂、羅頌宜、馬紹良、戴希立、黃英琦、嚴嘉珣、陸鴻基、蒙燦
缺席:周永健

「李要說服莫主動向中大提出合併,否則李會放手讓常秘羅太隨意削減教院的學生名額。」「梁主席的開場白大意是面對新的環境,教院需要有新思維;如果不願意合併,則會遭受千刀切而死。」——陸鴻基《我和莫禮時》,2007年

2007年2月,教院副校長陸鴻基在內聯網向師生發表題為《我和莫禮時》的文章,詳述兩人任內面對來自教統局的壓力,包括局長李國章曾於2004年1月致電莫禮時,要脅若不主動提出與中大合併,便會放手讓教統局常任秘書長羅范椒芬隨意削減教院的學生名額。校董會主席梁國輝亦多次推動合併。

同年6月,200名超額教師靜坐抗議小學縮班殺校,政府未有幫助他們轉職,陸鴻基接到李國章的電話,要求他發聲明譴責這批教師及協助他們的教協,陸拒絕,李回應指「I’ll remember this. You will pay!」。

信中又透露,經常有高官來電要求莫禮時解僱於報章撰文批評教改的教院教職員,予頭直指羅范椒芬,被點名「炒」的包括葉建源、鄭燕祥、黎國燦、黃炳文。

時任特首曾蔭權直佈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陸鴻基對李國章及羅范椒芬的指控是否屬實。莫禮時於聆訊中又指出,李國章於2002年向教院校董會職員指,若教院不與中大合併,最終會被「蹂躪」(rape)。

委員會於6月發表調查報告,裁定只有對羅范椒芬的指控成立,羅范椒芬於7月提早退休。政府其後就調查報告提出司法覆核,但最終未能推翻原有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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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范椒芬離開教統局時,給李國章一個goodbye kiss。(蘋果日報圖片)

合併院校不講理由

葉建源指事件在2007年爆發前,他並不知情,莫禮時和陸鴻基一直替他承受壓力,得知羅范椒芬要求炒他,他十分吃驚,「只不過說了一些你不喜歡的意見,為何如此沒容人之量?」但他認為李國章的行徑更明顯干擾院校自主,奈何指控最後不成立,「他講的說話好白,如果羅范椒芬的情況成立,李國章卻完全沒事,我覺得是有點奇怪。」

葉建源直指李國章專權、橫蠻,強行提出合併,不尊重院校意願,「怎麼能自己覺得要合併就合併?我不是說不能合併,但應經過相關人士磋商。但你不去磋商,就單方面提出,亦不需拿出理據,就說『我決定就係咁』。」葉建源指李國章從沒有解釋合併原因,沒有提供理性討論空間,「他說要做強大點,但為甚麼是這間(院校)和那間?為甚麼合併會更強?這些都要有論證,要說服人才可以。但他只是隨便說出來,然後走去罵人、嚇人」,「重點是你提出的時候,究竟是出於甚麼動機,用甚麼方式表達,有沒有充分理由支持,我想這些是做局長好基本的要求。」葉建源指專橫的手段甚至激起反感,「有人看法就是合併未必不可以,但他用如此粗暴的方式提出來,令此後大家都不用想合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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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界當年上街抗議羅范椒芬和李國章。(蘋果日報圖片)

有仇必報、權在我手

有說李國章出名「有仇必報」,他致力推動中大與其他院校合併,原因是與港大有「宿怨」,想藉合併擴大中大規模,超越港大。

李國章於1996年至2002年任中大校長期間,以至2002年至2007年任教統局局長後,也一直希望將中大與其他院校合併。葉建源憶述與李國章的首次交集,便是李上任局長後,對記者說要合併中大和科大,明言「權在我手」,其他人不能拒絕,令輿論譁然。當時葉建源在報章發表了一篇文章,質疑局長權力並非無限大,應該與院校討論。

最近港大前副校長程介明接受訪問又透露,李國章任局長期間,經常向港大的捐款者說不要捐款給港大,「而他當時不是中大校長,是教統局局長!」葉建源認為,李國章做局長的時候,似乎仍沒有扔開中大校長的角色,「其實是幾得意的情況」。

任命校委是加強控制強力一著

李國章與港大的恩怨情仇難以證實,但已是眾所周知的江湖傳聞,加上他過去的「負面記錄」,以致今年他獲委任為港大校委,引起社會強烈反應,認為任命並不尋常,「大家覺得委任本身代表梁振英加強院校控制的其中一著,而且這一著是更強力」。按照法例特首有權委任各院校校董,但葉建源指梁振英委任到其他院校的人士相對較溫和,未及李國章「hard core」,「他作為行政會議成員,怎會讓他做校委這麼簡單?很多人估計梁智鴻(現任校委會主席)在11月卸任後,鋪排他接任校委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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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校友關注組早前於灣仔設街站,呼籲校友於畢業生議會特別大會投票。

港大畢業生議會特別大會 兩陣營對壘

針對委任副校事件,一眾港大校友成立關注組跟進,7月時收集了2,000多個聯署,登報促請校方依據程序處理任命,也於7月28日的校委會會議發起黑衣請願行動,獲數百校友響應。

校委會明日(8月25日)再召開會議,預料會討論副校長任命,校方嚴陣以待,會議場地由主校園的鈕魯詩樓,移師至沙宣道賽馬會跨學科研究大樓,進入大樓前需要經過安檢,未獲邀人士不得內進。關注組將到場進行和平請願,向校委遞交聯署信。

另一方面,關注組現時最主要工作是籌備9月1日畢業生議會特別大會,關注組提出30日內任命副校長、改革校委會、取消行政長官兼任校監的議案,將會於會上投票,以「公投」形式表態;另一方面,「支持十大院長聲明校友組」反對關注組的議案,並提出議案支持十間學院院長於7月30日發表的聲明,該聲明指7月28日學生衝擊校委會行動是干擾大學正常運作的不文明行為。葉建源指畢業生議會從來未試過應會員要求召開特別會議,未有先例可循,兩邊陣營只能「鬥人多」,關注組正積極呼籲校友出席投票,及收集未能出席會議的人的授權票。

港大事件顯示現行法例中,行政長官權力對院校自主的潛在威脅,葉建源指校監手持很多權力,包括委任部份校委,原本只是象徵性安排,但若行政長官濫用這些權力,過度介入大學日常事務,院校自主便蕩然無存,故此他也打算在立法會提出私人草案,修改大學條例。

【那些年,李國章】系列
未輸得曬——專訪蔡寶瓊
「真係好李國章」——專訪馮家強、許少英

捍衛學術自由 大學學者聯署促「即定副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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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十多名來自不同學術單位的跨院校學者今日下午舉行記招,他們就早前在學界發起的簽名運動,促請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立即決定副校長人選,亦呼籲大専院校的教職員簽署支持。他們又呼籲更多的港大舊生出席明日港大校委會的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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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社會科學部副教授成名指,簽名運動在過去一周獲得熱烈支持,由上周一截至昨晚,共有超過300名大専院校的教職員參與聯署,除了本港九所院校的教職員外,還有4個教職員組織,包括教院教學人員栛會、中大員工總會、浸大教職員工會和大學及専上院校工會聯盟,以及外國大學的教職員,代表性比早前的簽名運動更廣。

聲明中指,他們認為校委會應根據既定的任命程序和行事習慣立刻決議副校物色委員會會建議,又提出取消由行政長官兼任公立大學校監的安排或只保留校監的禮儀角色,以減低行政機關干預院校自主的機會。另外,他們又指公立大學的校委會成員應以校內師生代表為主,體現學術自由和院校自主。

chankalok

陳家洛:唇亡齒寒 謝永齡:要企出黎say no

學者指委任港大副校長的風波,僅是其中一個典型例子,標示着香港大専院校的自由傳統和自主性正受前所未有的威脅。成名又引述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指港大這爭端可能會引致香港人才不繼,指學術自由受到衝激會增加吸納外來精英的困難。他又引述昨日一位港大教授透過報章發表意見指「說穿了,這是中央政府不滿陳文敏沒有力阻戴耀庭搞佔中!」

浸大政治及國際關係學系副教授陳家洛形容港大副校事件是「唇亡齒寒」。他認為中央現時以莫須有的罪名加於陳文敏身上,是明顯的政治干預,又指社會需討論是否須由行政長官做校監,並去直接委任校委會成員的權力而作出修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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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副教授謝永齡則列舉城大獸醫學院一事,指大學教資會曾反對以公帑開辦獸醫學院,但校董會卻一意孤行,即使至今沒有任何一方支持也堅持開辦;令學生到外地實習的資助也欠缺金錢,變相令學生受剝削。他呼籲公眾勿忽略政策的重要性,又強調學生和教職員「要企出黎say no」。

記者:黎卓欣

不再等埋首副 港大校委會9月處理副校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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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昨日(8月25日)港大校委會再議副校委任事宜,會議採取特別安保措施,由港大紐魯詩樓遷至沙宣道賽馬會跨學科研究大樓,場外部署多名保安人員及警察。會後,校委會主席梁智鴻宣布不再「等埋首副」,校委會將於9月討論物色委員會關於學術事務及資源副校長的人選推薦,並指出7月28日事件中有人可能涉刑事責任,經已報警。會議開始前,港大校友關注組、保衛香港運動、「支持十院長聲明」校友組都到場外向梁智鴻及校長馬斐森遞交請願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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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於約晚上10點结束,梁智鴻宣佈,校長表示短期內未有首席副校長人選,因此校委會將於9月討論物色委員會關於學術事務與資源副校長委任的建議。他又透露,7月28日衝擊校委會事件中可能有人有刑事責任,已經報警,校委會並會討論如何加強會議安保。

他亦表示,中央管理小組已向校委會呈遞關於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及副教授戴耀廷接受匿名捐款事件的建議,小組並將就該事件的報告繼續跟進。消息指,委員會將向陳文敏發出「提醒信」,戴耀廷則需接受懲罰,暫時不能擔任管理職務。

他又指校委會決定,今後會後只有主席一人應對公眾,校長不會發言。記者要求他就下週召開的畢業生議會表態,他直言「校委會不會因為哪方施加壓力而改變今日的決定。」

葉建源:未滿足校友訴求

港大校友關注組召集人葉建源表示,會議結論未完全滿足校友關注組的要求,雖收回了「等埋首副」的荒謬藉口,但亦未立即處理副校長的任命。他提出,校友關注組不會因此收回下週在畢業生議會上的其中一項動議,因為該項動議不僅要求給出校委會需30日內作出決定的時間要求,更要求按規定和慣常做法處理此事。對於梁智鴻關於畢業生議會的評論,他回應指畢業生議會只是一個諮詢機構,但如此多校友表達給校委會的意見,校委會應該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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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學生會長馮敬恩出席校委會會議,離開時並未回應記者提問。

55
港大校友關注組向梁智鴻遞交請願信。

各團體遞交請願信

會議開始前,港大校友關注組到場請願,包括楊森、程翔、陳淑莊等,葉建源稱,收到1,800多校友聯署,訴求包括要求校委會盡快完成副校長任命程序,取消特首擔任校監的制度。葉建源呼籲校友親身或以授權票形式參加下週畢業生會議投票。

04
「支持十大院長聲明」校友組

「支持十大院長聲明」校友組在校長兩側站成一排舉「政治勢力,遠離港大」字樣。關注組聲明中強調自己沒有政黨背景,亦並未贊成「等埋首副」,更不願被稱作「建制派校友」。但聲明表示支持「十大院長聲明」,強調「學術自由、院校自決」,同時反對「粗暴擾亂大學正常運作」的行為。他們認為校委會應盡快作出「首副及副校任命決定」,並同樣呼籲校友參與畢業生議會的表决。召集人彭泓基聲稱,他認為公眾以為「等埋首副」決定並非不合理,原因是並不了解其中細節,具體可參考他登報文章。他表示,港大是冷靜、理性分析之地,而今受到政治勢力的浸染,希望社會各界冷靜處理此事。

03
保衛香港運動

保衛香港運動約25人到達會場外,召集人傅振中譴責陳文敏疑收受黑金、違反保密協議向傳媒透露校委會工作、包庇戴耀廷,並且未阻止學生衝擊校委會,他呼籲校委會撤銷陳文敏副校資格,校委會徹查衝擊事件。

記者:李贊、劉曉盈


流氓手段整治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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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周二再度召開閉門會議,並且為了所謂保安問題,移師至校園外的沙宣道跨學科研究大樓,不在主要校園之內,目的其實是可以堂而皇之召警到場維持秩序,針對的當然只是學生和反對689政權及中聯辦聯手干預港大校政的校友關注組,對於全非港大舊生卻打着旗號聲討陳文敏的所謂保衞香港聯盟的類流氓組織,自然視而不見,不會採取任何行動。

會議後校委會主席梁智鴻透露所謂「等埋首副」的荒謬理由終被捨棄,下月便會就副校人選問題開會作出決定。他沒有說出真正的理由,但據知是早前表明不怕炒魷的校長馬斐森態度強硬,在委任首席副校長的問題上,不會讓步,堅持自己有最終的選擇權。建制派原來的鬥爭策略,企圖以首副架空港大校長實權的計謀(七十年代前國粹派港大學生會副會長關品方以方軍筆名在周二會議前於《經濟日報》和《星島日報》發表的文章,不經意地暴露了建制派的陰謀),由他充當醜人,拒絕接受陳文敏為副校長,遂功敗垂成,不得不改弦易轍,用向陳文敏發出勸喻性質的提醒信,就接受捐款「處理不當」事宜,留下負面記錄。但就早前港大捐款調查委員會提交的報告,因為依足程序進行,根本不能欲加罪名,校委會只能接受,決定不予追究。

本來,建制派校委準備通過決議,要求校方對上次衝入會議室搗亂議會的學生採取懲處行動,但據知主席梁智鴻以此非校委會權力範圍為由拒絕,結果在李國章堅持自己所謂受襲、腎部受損為由下,改為報警處理。可是,當晚真正對李國章和麥嘉軒(如果)有所衝撞的示威者,隨時可能是受命聲討陳文敏的藍絲人,最終是否有人被捕落案,還是不了了之,日後的事實將會證明一切。

中共雖然動員建制派與校友關注組惡鬥,但限於規章制度,始終不能太離經叛道,不能不依照規矩辦事,最新的策略就是用盡一切辦法向陳文敏施加壓力,迫令他知難而退,為顧全大學聲譽自行引退。可是,幕後指點江山的中聯辦還不滿意,竟惡形惡狀透過兩大左報發出指令,要求對「違法亂港」,將「佔中」和「黑金」引入港大的陳文敏法辦,認為陳文敏「可能已經違反了『不得接受不明來歷捐款』」的校規,觸犯了公職人員受賄、瀆職的法例,情節已經是非常嚴重的」,所以必須面對「被依法追究的可恥下場」。《大公報》的社論,還將陳文敏事件與近期689政權秋後算賬,將發動佔領行動的學生領袖如周永康、羅冠聰及黃之鋒被警方落案起訴,以及長毛梁國雄和社民連前主席陶君行先後被廉署「請飲咖啡」協助調查相提並論,認為戴耀廷與陳文敏佔中「功勞」比他們大,「又豈可逍遙於廉政和法治之外,成了『漏網之魚』?」

建制派莫助紂為虐

很明顯,港共傀儡政權在中共透過第二管治中心中聯辦指令下,不但一再走到台前,指手劃腳,更急不及待要提前實質接管香港特區,取消「一國兩制」,實行「一國一制」。

港大保衞戰可說是前哨戰,中共志在必得,身不由己或胡裏胡塗的建制派,如果不想見到母校淪陷,備受共產黨蹂躪,展開消滅香港的不歸路,就不要助紂為虐,充當港共政權的馬前卒。

君雖不殺伯仁,伯仁卻因你而死。歷史將會記下你們的罪行!

原文刊在蘋果日報

港大的院校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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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泓基在電台節目以私人公司比喻,說一間公司想聘請一個重要職位,總經理再作考慮、「延遲少少決定」是很正常。他又形容人事部「唔係老闆吖嘛」,老闆才有權決定。

彭泓基可能不明白香港大學乃法定團體,不能離開《香港大學條例》行事。校務委員會乃香港大學的最高行政機構,在《香港大學條例》內有詳細列明。它與今次事件的爭端有直接關係的是規程XIX第一款。

1.校務委員會可行使大學的所有權力,及須執行大學的所有職責,但藉本條例或規程而歸於或委予大學其他權力單位或任何主管人員的權力及職責除外。

何謂除外

問題中心是,「他(副校長)須承擔由校長指派的職責。」因此,校務委員會不能指派這一範圍。那就是說,只有馬斐森才能指派陳文敏(如果他當選副校的話)的職責,不是校委會的議決,也不是未來的首席副校長。

另外,條例沒有賦權校長指派首席副校長職責,它是校務會的職權。

校長、首席副校長、副校長

另一件與今次爭議有關的就是校長、首席副校長、副校長的規程。三個職位都是「可藉致予校務委員會的書面通知而辭職。」

其不同之處是,首席副校長的「權力及職責,由校務委員會訂明。」由於副校長的職責已由校長指派,只此條例中沒有「權力及職責,由校務委員會訂明」條款。

而校長的權力和職責是不需「由校務委員會訂明」的。那就是說,校務委員可辭退校長,而不能對校長的工作和權力指手劃腳。

但實際的辭退也需要「藉致予校務委員會的書面通知而辭職」,若校長等人不肯發書面通知,問題將會很大。

與彭泓基商榷

由法例可見,港大的行事方式絕不能以私人公司相類比,更遑論茶餐廳之類的小生意模式。

在今次事件中馬斐森所以反彈,是因為他的法定權力受到侵犯。因此,今次委任有觸發司法覆核的危機。

另外,筆者也借此告知彭泓基,根據香港大學2014/15年報,港大支出總額為78.8億港元,政府補助金額為40%,捐款總額為9.3億港元;校友與非校友捐款人之比例為75:25。根據股份制原則,政府沒有過半數控制權,因此,港大學生會要求剔走特首對港大院校自主的過度控制,是有道理的。

附件

第1053 章 - 《香港大學條例》
附表

規程XIX

校務委員會的權力

1. 校務委員會可行使大學的所有權力,及須執行大學的所有職責,但藉本條例或規程而歸於或委予大學其他權力單位或任何主管人員的權力及職責除外。

2. 儘管第1段歸於校務委員會的權力具概括性,但在符合本條例及規程的規定下,校務委員會有權─
(a) 管理大學的財政、帳目、投資、財產、校務及所有事務,並為此而委任銀行家、大律師、律師及其認為合宜的人員或代理人;
(b) (由1997年第490號法律公告廢除)
(c) 將包括任何未撥用收入的大學款項,投資於其認為適當的股額、基金、全部繳足款項的股份或證券、按揭、債權證或債權股證,不論該等投資是否規管信託款項投資的一般法律所授權者,亦不論其是否在香港之內所作的投資,而校務委員會亦有權以該等大學款項在香港購買批租土地財產作為投資,並以出售後再投資或以其他方式更改任何投資;
(d) 代表大學購買、批予、出售、轉易、轉讓、放棄、交出與交換土地財產和非土地財產、將土地財產和非土地財產予以分劃、按揭、批租與再轉讓、以及接受他人將土地財產及非土地財產租賃予大學;
(e) 提供大學需用的建築物、處所、家具、儀器及其他工具;
(f) 代表大學借款,並為此而將大學的所有或部分財產(不論是土地財產或是非土地財產)按揭,或以該等土地財產或非土地財產或其他財產提供其認為適當的其他抵押︰
但大學所借及所欠的款項在任何時間不得超過$100000的總額,但如經校務委員會在會議上通過決議認許,並於該次會議舉行最少7天後特別為此而召開的校務委員會會議上,得到四分之三出席會議並在席上投票的校務委員投票確認,則不在此限;
(fa) 就大學或大學的主管人員、教師、其他僱員或學生直接或間接享有實益權益的任何信託或單位信託,包括任何為大學僱員的利益而設立的公積金或退休金計劃,接受及執行受託人的職務或其他類似的、屬受信人性質的職務,以及委任任何大學的主管人員或任何信託公司接受及執行上述職務;
(fb) 就大學或大學的主管人員、教師、其他僱員或學生直接或間接享有實益權益的任何信託或單位信託,成立信託公司以接受及執行受託人的職務或其他類似的、屬受信人性質的職務,亦有權擔任投資或財務代理人,並以信託形式收取款項以作投資之用,及在作上述投資之前容許該等款項生息;
(fc) 成立或設立單位信託並委任其受託人;
(g) 代表大學訂立、更改、執行與取消合約;
(h) 為大學維持一個大學出版社與出版書籍和其他刊物;
(i) 就任何財政事宜或任何影響大學財產的事宜,向教務委員會或大學的任何主管人員或教師發出指示;
(j) 在與教務委員會商議下,檢討大學的教學事宜;
(k) 就考試的規管及舉行、對專科學院及其他學術機構的審查及監察、大學教學範圍的擴展以及為其他目的而與其他大學及主管當局合作;
(l) 委任任何人或委員會代它受理大學的成員及僱員所提出的投訴,並在適當的情況下代它作出裁決,以及對他們的不滿予以補救︰
但校務委員會不得受理任何屬於紀律委員會管轄範圍內的投訴或就任何該等投訴作出裁決; (1971年第19號法律公告)
(la) 就任何因不服紀律委員會的裁決而作出的上訴,判決上訴得直或駁回上訴,並更改紀律委員會所施加的任何處罰,或委任任何人或委員會履行該等職責;
(m) 向校董會建議對規程中任何一則作出增補、修訂或廢除;
(n) 草擬規程;
(o) 訂明各項費用;
(p) 訂明主管人員、教師及其他由校務委員會聘任的僱員的職責,以及釐定其薪酬及聘任的條款和條件;
(pa) 向主管人員、教師及其他由校務委員會聘任的僱員以該會認為合適的條款和條件提供該會認為合適款額的有抵押或無抵押貸款;
(q) 在香港或外地委出委員會,以挑選可擔任校務委員會有權委出的任何職位的人;
(r) 將其任何權力轉授予任何校務委員或校務委員會屬下的任何委員會,或轉授予任何主管人員或教師;
(s) 為行使藉本條例或規程而歸於校務委員會的權力或執行藉本條例或規程而委予校務委員會的職責,而作出一切有需要或附帶的作為和事情,及執行一切有需要或附帶的職責。

3. (1) 校務委員會可就以下任何事宜或以下任何目的訂立規例─
(a) 大學事務的管理;
(b) 合約的形式;
(c) 大學出版社及刊物;
(d) 各項費用;
(e) 本條例及規程所訂明的選舉及委任的進行和方法; (2003年第186號法律公告)
(f) 訂明任何本條例或規程規定須由校務委員會藉規例予以訂明的事情;及
(g) 概括而言,本條例或規程授權校務委員會規管的所有事項。
(2) 除非校務委員會另有規定,否則所有該等規例須自其訂立日期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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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
1. 校長由校務委員會於諮詢教務委員會後聘任。
2. 校長可藉致予校務委員會的書面通知而辭職。
3. 校長為校董會、校務委員會或教務委員會屬下所有委員會的成員,亦為學院院務委員會屬下所有委員會的成員,但不得為紀律委員會的成員。
4. 校長有權在一名主管人員的職位暫時懸空期間,或在該名人員暫時缺席或無能力期間,委任他人署理其職位,但如本條例或本規程另行訂明在職位暫時懸空或主管人員暫時缺席期間作出該等臨時委任的其他方法,則屬例外。校長亦有權在任何其他校務委員會所決定的職位暫時懸空期間,或在該職位的擔任者暫時缺席或無能力期間,委任他人署理該職位。如此獲委任的人可按校長的決定而行使其所署理職位的擔任者的所有或任何權力及執行其所有或任何職責,並享有校長所決定的該職位擔任者的特權。
5. 校長在學生的紀律方面具有本規程及根據本規程訂立的規例所賦予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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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程VIA
首席副校長
1. 首席副校長由校務委員會於諮詢教務委員會後聘任。
2. 首席副校長的聘任條款及條件、權力及職責,由校務委員會訂明。
3. 首席副校長可藉致予校務委員會的書面通知而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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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程VII
副校長
1. 副校長由校務委員會按校務委員會訂明的條款和條件委出。
2. 在符合本條例及規程的規定下,除非校務委員會另有訂明,否則如校長及首席副校長的職位同時懸空,或兩人皆缺席或無能力履行其各別的職責,則由身在香港而又連續擔任副校長職位時間最長的副校長署理校長職位。
3. 副校長的任期由校務委員會決定,而他須承擔由校長指派的職責。
4. 副校長可藉致予校務委員會的書面通知而辭職。

批駁李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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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保安局局長、港區人大、港大舊生李少光在大公報發表題為《大學條例合憲合法 衝擊大學條例必破壞港大的聲譽》的文章。文章理據基本上分為3部份 ─ 學術自主與大學自主、陳文敏與港獨、政黨強迫校委會的30天限期。現逐一反駁。

第一部份 學術自主與大學自主

李少光同意「學術自主,就是涉及到學術領域的是非對錯問題,不受到任何干預,要提倡自由討論,各抒己見,多元化的發展。」文章在其後再沒有引用何謂學術自由。學術自由關乎言論自由。

《紐約時報》訴蘇利文案

美國最高法院於1964年判決的一起標誌性的案件。在該案中法院首次考察了美國憲法保護言論自由的第一修正案。判決書中說:“對於公眾事務的辯論,應當是不受約束、充滿活力和完全開放的。在爭辯中,很可能產生針對政府和公職官員的一些情緒激怒,語調尖刻,有時甚至令人極不愉快的尖銳批評,但社會應當容忍”。它奠定了言論自由的經典詮釋。

大學自主

李少光對大學自由的解釋為,「大學自主是行政管理的自主…….行政管理並不是學術自由的領域。」「校務委員會的權力是至高無上的……一直相安無事」

《香港高等教育》

教資會於二○○二年三月發表題為《香港高等教育》的檢討報告書。報告書第77頁指,「所有海外大學都設法遠離政府的管治,以提高的自由權和獨立性。為此,各校均積極發掘其他經費來源。這些大學均制定了長遠方針,勾劃出未來發展大計及期望,以減低對政府的依賴。」因之,無論香港大學過往如何“英王制誥”,回歸後如何“適應化,繼續在特區保留”,但學生會要求修例,「設法遠離政府的管治」,是「不受約束」的言論自由權利。

畢業生議會研究報告

It appears that the Council Chairman is accountable to the Chief Executive. However, it is doubtful whether such should ever be the case, as accountability thus established can compromise the academic autonomy and freedom of the University.

2012年的《香港大學的未來報告》指出「看來校務委員會主席向特首問責有點問題,它受到人們質疑,因為這一做有可能影響(compromise)學術自主和大學自主的聲譽。」

事實上的港大最高行政機構,不等免受人們質疑。2009 年John Niland撰寫的顧問報告,認為,「校董會(最高諮詢機構)應反映更廣泛的社會人士意見,包括港大畢業生。」

《香港大學條例》

從《香港大學條例》看,校務委員會的權力十分複雜,第二款由a 到 s,但其實當中描述的大部份與職工的福利相關,因而涉及契約與投資事務等。

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其規程XIX第一款。

1.校務委員會可行使大學的所有權力,及須執行大學的所有職責,但藉本條例或規程而歸於或委予大學其他權力單位或任何主管人員的權力及職責除外。

與今次事件相關的是,校長根據規程「須….指派 (副校長)的職責。」因此,校務委員會不能干預這一範圍。那就是說,只有馬斐森才能指派陳文敏(如果他當選副校的話)的職責,不是校委會的議決,也不是未來的首席副校長。

可見,李少光是法盲,校務委員會並非「至高無上」,它受制於法例。它的一些重要報告也需要由校董會審議。

由政府資助問題

李少光指,「香港大學的經費每年幾十億元,全部來自政府的財政撥款…..香港大學是公眾的財產……要受到代表社會各階層利益的代表的約束。」

他從而將「港督委任校務委員會主席和代表社會各階層利益的校務委員會成員,進行行政管理」合理化。

事情是,港大有自己收入,並非「全部來自政府的財政撥款」。從2008年至2014年,政府的資助佔全部港大收入的分別為47.3%、50.8%、40.7%、40.3%、51.8%、46.1%和40.2%,平均為45%。因而,政府並非港大的大股東。以李少光邏輯,特首應交出其委任權。

校外人士問題

李少光認為,既然「校務委員會內無論是社會人士委員或校內委員均為校務委員會的正式成員。因此委員會內的社會人士成員也是校內人士。」他從而指責,「有人把他們説成是“校外”人士是誤導的説法。」

但根據港大改度的2003年《與時並進》報告書,「校務委員會的成員組合校外成員應明顯佔大比數,而校外人與校內人之比率大約應為二比一。」

由此可見,港大官方報告將港大的管治人員分為「校外人與校內人」。

第二部份 陳文敏撐港獨

李少光所引的唯一證據是「行政長官在施政報告批評了港獨的言論,陳文敏立即作了反駁。」

以李少光對學術自主的理解,陳文敏的言論應該「不受到任何干預,要提倡自由討論,各抒己見,多元化的發展。」李少光將這種自由分為學術與非學術。《紐約時報》訴蘇利文案對言論自由的詮釋,正是言論自由不能以此分割。500年前的伽利略在異端審判庭被判「有強烈異端嫌疑」,即聲稱太陽在宇宙的中心,也不是當作“學術”判決的。

真正的事實是,陳文敏沒有撐港獨。李少光所含糊其詞的從《文匯報》在2015-01-24的「陳文敏撐《學苑》文章」引來的。

該文指,「前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在電台公開指責,特首梁振英在施政報告點名批評港大學生會刊物《學苑》,做法超越言論及學術自由界線,扼殺思維。」

文章引用陳文敏的訪問稿只有兩句,「鼓吹港獨,經過正面和反面的立論和分析,就沒有問題」,「這是教育的基本理念」。從文匯報所斷章取義的兩句何能足以指控陳文敏?

李少光如何論證陳文敏「當然不可以(當副校)」?

第三部份 政黨強迫校委會

文章說,也是支持十大院長的一群的說法,「政黨説要支持親密戰友陳文敏,限期30日通過,校務委員會就要照辦。……實際上是最粗暴踐踏港大的自主。」
港大校友關注組是根據規程XXVIII,行使 ─

10. 畢業生議會具有下述權力─
(c) 討論任何與大學有關的事宜…
(e) 就任何影響大學的事宜,與校董會、校務會或教務委員會直接溝通。
畢業生議會主席的信

WE CAN BE A MEDIATOR - 2 August 2015

It is clear that the University now badly needs a solution, but the Convocation is not vested with the statutory power to offer solutions. We are a platform for exchange of views. Nevertheless, we stand ready to help and will waste no time to offer the same when called upon. We can be a mediator.

主席在信中表明,法例規定,畢業生議會不能提供解決方案。畢業生議會是一個討論的平台,但畢業生議會(常委會)可以當作一個中介人(將舊生及教職員意見向校務委員會反映)。

由此可見,迫宮的說法,荒誕不經。

講完!

【港大畢業生議會】葉建源大會內發言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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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晚上,我們聚首一堂,因為我們愛護母校,珍惜我們昔日校園生活中的自由氣息;也因為我們極度憂慮,來自外界的勢力正在影響大學的決策, 影響大學的最高決策層。

六月三十日,港大校務委員會以「等候首席副校長的意見」為由,無理拖延其中一個副校長的任命,令人震驚,特別是這位首席副校長仍在招聘之中!這個荒謬的理由難以服眾,社會難免會懷疑這僅是表面上的藉口,而實際的情況是,自由一直備受擠壓。

單單一個八月,文匯報便刊登了120多則負面報導和評論,攻擊傳聞的副校長候選人陳文敏教授,平均一天4則,攻擊之密集,令人咋舌;而人民日報海外版也遙相呼應。同時,也有多位社會人士指稱特首干預任命過程。這些加起來只有一個訊息:如果大學教授想升職或保住教席,最安全的方法莫過於全面噤聲,不說政府不喜歡聽的話,不做可能開罪政府的研 究,這就是所謂「寒蟬效應」。

大學的基礎是獨立思考、自由探索、尊重不同意見,因此「院校自主」和「學術自由」在1990年被寫進《基本法》。在港大校務委員會的《行事指引及守則》中,開宗明義就明確指出,大學以學術自由 為宗旨,而所謂學術自由,乃是「對社會普遍接受的智慧提出質問,以及提出嶄新的、有可能是爭議性的想法的自由」。校友們對此必有很大共鳴,因為我們過去的校園生活裡經常會為不同意見而進行辯論,並且尊重對手。如果有人今天要扼殺大學裡的不同意見,實際上他們就在扼殺大學 本身!

校務委員會的當務之急無他,就是回到既有制度和行事習慣,恰當地運用法例所賦予的權力,在副校長任命一事上尊重物色委員會的建議。如果校委會要推翻其建議,則應提出有信服力的理由。本人提出的第一項議案,其精神正在於此。

大學並非直屬政府,更不應受政府官員管理,那麼何以特首要兼任港大和其他院校的校監,並且稱為「首席人員」(chief officer)呢? 我們都知道,這個傳統上的安排是象徵性的。今晚我們畢業生議會開會員大會,按規定應由特首主持,但我們當然不至於以為特首今晚真的會來主 持會議。問題是,我們難以確保今後每一任特首都會遵從昔日的傳統習慣,梁振英先生便正試圖作出改變。因此最好的辦法,是我提出的第二、三項議案,特首不要兼任大學校監,即使兼任,也只限於禮儀角色。這兩個議案只提出一般性的方向,如果通過,細節將會在立法過程中再行商議。

我們都明白,今晚即使通過議案,也沒有約束力。但只要我們的聲音夠洪亮,一定會受到巿民重視,最終也會帶來影響。我們今天實踐一所現代大學 所應做的,意見立場儘管不同,彼此仍可尊重。我們明白這僅是開始,未來還有更多的挑戰。無忘初衷,我們今天攜手要捍衛的,是大學裡最寶貴 的東西:公義、公平、院校自主、學術自由,以及尊重。

【港大畢業生議會】張韻琪大會內發言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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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過去了,但香港大學的副校長任命風波纏繞至今仍未解決。港大校委會以荒謬絕倫的「等埋首副」為理由拖延任命,所揭示出來的是港大的管治制度被政治意圖逐寸蠶食,港大的獨立自主與學術自由在當下的校委會格局中,已難以抵禦當權者的政治操控和張牙舞爪,很有可能隨時成為炮 灰。

因此,筆者和另外二十名港大校友,於明晚(九月一日)港大畢業生議會中,將會提出一項議案(即議案四),題為:「校務委員會主席必須由教職 員與學生所能接受的人選擔任」。提出議案的目的是希望校委會能以大學的利益為依歸,積極聆聽校內各持份者的聲音,特別是主席一職,必須承 擔捍衛大學自主的責任,敢於向無理的政權與政治審查說不!當校委會主席最基本的條件正是為校內師生所能接受!

「等埋首副」令校委會的專業和誠信蒙羞

早在6月30日校委會搬出這可笑的「等埋首副」理由之前,已明顯地有一股強大的校外勢力將法律學院與佔中運動扯上關 係,並藉著左報對陳文敏教授鋪天蓋地式負面評論,企圖影響港大管理層的任命,以達清算異己之目的。無論是港大教授袁國勇在辭去校委會成員 一職時的感言,或是近日立法會議員田北俊所述,已見政治干預之手已在港大校委會內磨刀霍霍,明顯偏離大學的最佳利益。

校委會是港大最高權力機構,掌控財政、學術發展和人事資源等實質行政權力,對港大的發展具有舉足輕重的影響,每一決定均會牽涉到大學的各持 份者。校委會加入校外人士,原意是藉有公信力的社會人士,以其經驗與智慧,為大學的使命和利益服務。校委會主席一職更為重要,除了德高望 重之外,其履歷、學識、操守以及往對社會的貢獻皆需為人所推崇,至能取信於社會和大學的各持份者。

無論是主席或委員,校委會必須保障大學的行政管理符合最高的標準和原則,鞏固大學的運作健全,而不是對大學進行政治審查。即使現時的校委會 以校外人士主導,但如果這機制真的是以政治中立專業地運作,又怎會出現「等埋首副」這樣的僭建程序?這就不禁使人質疑,校委會是否被政府 委任的校外委員操縱,當他們收到政治任務時便在所不計,背棄大學的利益與信託人的誠信,以達其政治目的。

更甚的是,眼下的風波,校委會主席明顯地是無視校長「盡快齊腳」的強烈願望,並置行之有效的遴選程序於不顧。雖然沒證據説明主席是主動配合政治干預,但公眾已沒法相信,他能抵抗政府委任的校委之政治干預,並能堅持作最有利於大學運作的決定。

校委會主席須得師生接受

由於校委會主席由身兼大學校監的特首委任,假如特首無法抱持大學利益而任人唯親的話,制度上等於為特首的政治干預大開中門,無異於將大學的 獨立自主和學術前途白白斷送。

因此,本議案(即議案四)建議的是在校監委任校委會主席前,校委會需要就主席的人選,諮詢大學內的主要持份者包括教職員和學生(形式可再詳 細討論),好讓校內意見能有機會直接表達。好處是建立雙方溝通的模式和慣例,在具體事情上理解彼此的想法,在廣義層面上也能發揮「守尾 門」的作用,令大學自主和學術自由多一重保障,進一步免於受校監或外來政治勢力所干擾。

筆者希望在此聲明,有部份校友誤認為此議案是等於要求校委會主席由校內教職員與學生一人一票產生,這並不是筆者或校友關注組的想法。如何在 技術層面執行此項「校委會主席須得到教職員與學生接受」的原則,並不是這個議案想討論的,因為仍需要更多時間重詳計議。然而,如果筆者能拋磚引玉的話,有幾個可以考慮的方案,以刺激討論。例如:校委會可以就主席任命一事進行全校性有公信力的民調、舉辦數場討論會或諮詢會、 諮詢教委會(Senate) 的意見等等,以收集校內人士對校委會主席的期許與意見;長遠而言,校委會校內與校外成員比例可作檢視,改變現時三份一為校內代表、三份二 為校外代表的組成,務求令校委會內教職員與學生的聲音不會被結構性打壓。如此議案得到通過,校委會應成立工作小組詳細討論和跟進如何落實 此議案中提出的「主席人選為校內教職員和學生所能接受」的原則。

以上所提出的只是一些可以參詳的方案。無論如何,在原則上,如果校委會主席不能得到師生的接受,其認受性自然會大受打擊,在處理校委會的工 作以及與校方高層團隊能否有充份的互信和尊重等事情上,也會處處受質疑,最終受害的也是大學及其師生。

師生的共同使命

在這裡我想引述兩位前港大校長的觀點: 王賡武教授在上周回覆記者查詢時説: 「世界最好的大學,都是因他們讓教師、學者治校,負責行政的人及校外人盡力支助(支援幫助)校內活動,有不同意見,可以商量,但不會干 涉」。而徐立之教授亦在2011年8月23日就[818事 件]後登報展現其公開的承諾 – 大學師生是校園主人、港大是言論自由堡 壘。兩位教授皆清楚指出其保持港大院校自主和學術自由的前提均是校內師生的主導權,觀乎目前港大校委會校外委員比例為校委會的三份二,校 委會主席能否確保校內聲音能充分表達和照顧,起著至關重要的角色,而此人選為師生所能接受只是最基本的一環。

大學就是社會的縮影。當市民對一國兩制的信心每況愈下,中央及特區官員公然介入港大事務和打壓異己之勢愈演愈烈,作為大學主要的持份者,即 教職員和學生,同樣有義務肩負捍衞大學自主的使命,有責任一起監察校政和抵抗政治干預。

當「等埋首副」被社會彈劾至不復存在時,我們更不能心存僥倖,而要找出方法去捍衛大學的核心價值,堵塞現時制 度上的漏洞。因此,校委會主席需要為師生所接受不但道理極為顯淺,也是集校內眾人之力堅守自主命運的最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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