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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校委向社會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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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同學冒著被處分的危險,都要犯規向外公布港大校委會閉門會議的內容,證明他明白公義和私義之間往往存在著矛盾,而面對這個道德選擇,他沒有猶豫,公開了校委們否決陳文敏任命的各項理由。馮同學的這部棋下得妙、下得狠,迫校委向社會交代立場。學弟有勇有謀,我很佩服。

港大今日小人當道,要秉持公義,做正確的事,實在不容易,有時就算要用到怪招亦在所難免。沒有博士銜頭、沒有問候校委、論文沒有人引用等等的砌詞,相信大家都同意是非常勉強,令人聯想到這些校委否決的一票乃出於政治考慮。校委會的原意,乃透過委任社會中一些德高望重的賢人,代表社會大眾去管理大學。這些人需要有一定程度的道德操守,才可以擔當此重任。他們需要向所代表的社會各界問責,而並非向政權或所謂校監負責。因此,向社會的交代是必須的,而並非如一些人所指,學生或者公眾對港大的管理指手畫腳。

然而,小人的處事手法,就是要作出迎合主子心意的決定。他們認為,對於社會大眾,只需要砌詞過關就可以了。以這樣的小人去擔當公職,正正就是今日香港面對困境的關鍵原因。長此下去,香港有能力的人都會恥於擔任公職。香港正處於小人和賢人互相角力的關口,陳文敏副校長的任命被否決,只是當中其中一個回合而已。我對母校有份執著,請容我說一句氣話:大家請不要氣餒,保守着這一道氣,他日定當要小人們十倍奉還!!


港大校委會否決陳文敏副校長任命 校友批評校委會決定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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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港大校委會會議晚上就委任副校長一事投票,委員以不記名的方式投票,最終以8票支持和12票反對,否決了委任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作港大學術人事及資源副校長;而委員會這次是罕有地使用不記名投票。有港大校友晚上發起到中山廣場進行燭光抗議,批評校委會決定荒謬,其中港大校友關注組召集人葉建源發言時指對結果感到失望,並表示不排除對決定提出司法覆核。

校委會主席梁智鴻會後見記者時表示,校委會不接受物色委員會建議的副校長人選,是以港大的長遠和最大利益作依歸;並會成立新遴選委會物色新副校長。

港大學生會會長爆會議內容

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則冒著被處分,打破保密協議,發聲明透露會議內容,指前中大校長、現任港大校委會委員李國章在會上質疑陳文敏沒有博士學位。另一委員盧寵茂亦批評陳的研究成績是連助理教授都不如,又稱陳在自己「跌倒」後沒有作出慰問。馮敬恩又批評校委會多次以「保密」及「集體決定」為理由,封鎖資訊,令公眾無法得知會議內容及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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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建源:哀悼「一流大學的墮落」

港大校友關注組召集人葉建源在晚上集會中講話時不禁哽咽。他表示,港大人對中山廣場有「豐富」的回憶,想不到要在此處哀悼「一流大學的墮落」。葉表示,院校自主和學術自由理應是放在港大校旨的前言,現在卻被校委拋諸腦後。葉認為港大這棵大樹現在是「被曾經的港大人連根拔起」。葉建源對記者表示,早前提到對任命結果提司法覆核等的其他可能措施,正在商議中。

而港大校友關注組副召集人麥東榮則認為,校委會沒有給予畢業生議會的咨詢組織的地位應有的尊重,是不守規章的行為,令公眾無法信任。他表示會和港大畢業生議會繼續溝通,跟進否決委任命的事件。

同為港大畢業生的浸大政治及國際關係助理教授黃偉國亦有出席晚會,他表示今次的否決任命,清除見到12位投下反對票校委的「禽獸面目」。黃認為,相關人士不能再選擇沈默,應採取直接行動,衝破自我審查,讓人知道「港大人」不好欺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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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協研究部主任張銳輝表示,港大校委會委員對於學術資格為何物都不了解,竟做出如此荒謬的決定。張認為,讓不合資格人擔任港大校委,對港大的未來完全是災難。

陳文敏呼籲繼續維護學術自由和大學自主

陳文敏晚上回應時表示,校委會已作決定,所以自己不作評論。他指過去十個多月不是一段容易的日子,感謝家人及朋友的支持。他又強調,任命並非他的個人得失問題,而是關乎學術自由和院校自主的核心價值。他在回應聲明中提到,港大能擠身世界前列,正是因為這些價值和自由。陳文敏又對公眾呼籲,要繼續維護學術自由和大學自主。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梁家傑出席晚會時表示,對是否要在立法會商討委任副校一案,有待商議,但已料到「個班人」又會怪立法會干預院校自主。他指出,馮敬恩爆出的委員言論,比粗口更難聽;個別委員明顯為了私利而踐踏身為信託人的權力,令人痛心。

記者:李贊

鸚鵡學者與不智的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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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校委會否決任命陳文敏為副校長,我並不感到意外,因為這符合我早前悲觀的預測;不過,事情發生了,仍然難免憤慨和痛惜,不是為了陳文敏(我們讀同一中學,但不相識),也不只是因為港大的獨立自主失守(我是港大校友),更因為這件事標誌著我關心的香港進一步制度崩壞。

當然,對這件事可以有不同的看法,但在報章和網媒上看到的言論中,如果是批評陳文敏或反對任命他為副校長的,大多空泛無力,或只是重複建制派的一些 talking points。這些言論的作者,有些還是學者教授,不禁令人奇怪,以這些學者教授的學術訓練,怎會寫出那樣低水平的文章(報紙文章雖然短小,但也有水平高低之分)?

陳文鴻博士在上星期發表的〈李天命批〉一文,就是個好例子。這篇文章的大部份內容只是複述或引用李天命的言論;堂堂學者,竟然甘於做隻鸚鵡!為甚麼陳文鴻學舌的是李天命而不是其他人呢?合理的猜想是,因為他認為李天命是「從語言的邏輯來批判現時流行的政治謬誤」的權威;如果真的是這樣,那麼,要是李天命看到「鸚鵡學者」的這篇文章,便理應拔出「思方劍」,刺出一招「你犯了訴諸權威的謬誤」了!

李天命批評的,是陳文敏在今年初發表的文章〈政治干預大學自主和言論自由〉;陳文鴻的複述和引文,已囊括了李天命的主要論點(好鸚鵡!):

「陳文敏之強調左派攻擊他是因他可能出任大學副校長,屬訴諸動機的謬誤。以此推演說干預院校自主,且是所有大學的自主,過於推論。[...] 由某學者被批評,跳至壓制言論,侵害核心價值,[...] 恰恰犯上了上綱作大的謬誤。」

除了甚麼甚麼謬誤,李天命的批評當然少不了嘲笑揶揄,例如「讓人捧腹」和「讓明眼人扼腕嘆息」,以及一些有武俠意味的形容,例如「第一句便溢出了氣急敗壞之情 [...] 只消無懈可擊的話,便該智珠在握而氣定神閑的」。

指出謬誤,甚至嘲笑揶揄,只要合理中的,都無可厚非(至於那些武俠比喻,是品味問題,我只能說我實在吃不消)。問題是,陳文敏這篇文章不是要單篇立論,證明左派攻擊他是因他可能出任大學副校長、證明院校自主受到干預、證明香港人言論受壓制等等;這篇文章是要放在整件事的脈絡裏來理解的:陳文敏寫這篇文章時,港大任命副校長的風波已發展了一段時間,他根據自己有關這件事的經歷和觀察(例如左派報章對他和香港法律學院的不斷攻擊)作出了「政治干預大學自主和言論自由」的判斷;陳文敏這篇文章不是要證明他的判斷是對的,而是基於這個判斷來回應一些攻擊,因此,這些回應才是文章的主要內容(例如討論港大法律學院的學術表現),佔了超過三分二篇幅。。

陳文敏那「政治干預大學自主和言論自由」的判斷可能是錯誤的,然而,即使他真的判斷錯誤,那也不見得是由於他犯了李天命說的那些謬誤;要批評陳文敏的判斷,不能只看他的這篇文章,而是要分析整件事的有關各方面,包括分析左派報章的攻擊內容。李天命的批評,不但是不見森林,連樹木,他也是只注目於枝葉,看不到主幹。

我不喜歡用劍來比喻思考方法,因為對我來說,思考方法很多時候都是用在自己身上,防止自己犯錯;用來指出別人的錯謬時,也毋須有對敵或比試的心態 --- 用來互相砥礪豈不美妙得多?就算思考方法利如倚天劍,假如落在剛愎自用、小器自大的滅絕師太手裏,又怎會是一把智劍呢?

香港(大學)的淪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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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學校是社會的縮影。

那麼,說香港大學就是香港社會的縮影也不為過。

自回歸之後開始,港大不斷受到不同的形式的衝擊。由早年的民意調查風波開始,其實已預視了大學的學術自由被逐漸侵蝕。而這個溫水煮蛙的狀態,直到2011年暑假已變得沸騰。時任中國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訪問香港,期間出席港大百週年校慶時,校方和警方的安排嚴苛,粗暴對待示威學生。今年年頭,行政長官更在宣讀施政報告時,更點名批評港大學生會刊物《學苑》文章。

直到昨晚,港大校委會否決物色委員會的唯一推薦,拒絕任命陳文敏出任副校長(學術人事及資源)一職。根據傳媒的資料,投贊成票的都是校長、教職員、學生⋯⋯而反對的都是來自政、商界的「校友」和校外人士。

雖然很諷刺,但這個結果不正正反映現時香港社會的情況嗎?

一個個有利民生的議案,在直選議席不管建制泛民都投贊成票時,往往總因為不知那來的功能組別議員的反對票而不獲通過。

如果馮同學的說話沒錯,那些投反對票的校委口中的理據,其實水平已比議會某些議員的胡扯來得高了。( 為什麼會變成這樣的 T_T )

香港大學都已淪落至此,我們的香港⋯⋯唉 >.<

比不成理由更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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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柯愷欣

有人會說,荒謬這詞彙,可能與不成理由是成等號,如不會空肚子吃早餐,大家聽之,多數只會一笑置之,不會當真,因為這是荒謬,這是不成理由。但事實上,原來我們身處的香港,更多比空肚子食早餐更荒謬的理由,於我們周邊發生,包括我們最高學府──香港大學。

陳文敏被委任港大副校長一事,最終以校委會8對12的結果,否決其委任作結。筆者無意在此再談論校委會組成,因為筆者不希望以校委會的組成,作評論是次事件的前設。校委會的法定地位,筆者會予以尊重,但其否決委任的理由恕筆者難以接受。甚麼沒有博士學位,或甚麼事先張揚聘任,故質疑其人格,這些理由,可能大家都覺得已是荒謬,已經不成理由,但原來這些理由已算是正常,因為更不成理由的理由,竟然會出自這班校委口中。原來沒有慰問,及少有發表學術文章,都可以成為否決委任的理由,這其實與因為他是一個人,所以不予委任,沒有分別,都是一樣荒謬,一樣無理。

如果因為陳文敏是一個人,所以不予委任,筆者尚可一笑置之,再批荒謬。但今天一眾校委的理由,筆者只感到痛心及無奈。痛心者,在於香港大學作為世界一流學府,竟然因為一眾與港大沒有太多必然關係的校委,就可以否決物色委員會的建議,這不但不尊重大學的制度,而且是對物色委員會的極不尊重。物色委員會的一切工作都基於專業的考量,筆者相信亦包括對副校長候選人的人格,學術水平的評估,故今次的否決委任是對大學的人事制度的極大破壞。無奈者,在於雖則這些校委都是社會賢達,部份甚或都是為人師表,但他們竟用一些不成理由的理由,否決副校長的任命,到底他們的通盤考量是真的從香港大學的長遠利益出發,抑或為了他們個人利益出發,筆者相信不必多加說明。

香港大學,到底是否應該繼續讓一些不成理由的理由,破壞院校自主?如是,香港大學可能有一天,校長的任命會由一個更荒謬的理由被香港人否決,就是因為候選校長是一個人,就加以否決。夠了,在這個群魔亂舞的香港,我們實在不再需要這些荒謬,其實香港人只要回一個正常的香港而已。

港大三屆校董會學生代表聲明:無形之手欲蓋彌彰 百年校譽毀於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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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港大校務委員會一違慣例,否決遴選委員會任命陳文敏教授為港大副校長的推薦,校委會主席梁智鴻於會後只以「長遠利益」避談否決原因。有見及此,本科生代表、學生會會長馮敬恩披露會上委員言論,否決理由千奇百怪、荒誕無稽,輿論嘩然。今晨,梁智鴻發表聲明譴責馮敬恩泄密,考慮加以懲處。

若論保密守則,請循其本。港大《校務委員會成員行為守則》[1] 趨向採用諾論原則(the Nolan Principles),成員應參考"the Seven Principles of Public Life",當中包括無私、不偏不倚、客觀、承擔、公開、誠實、以身作則。「公開」一項提到「公眾人士應盡可能公開其所作所為。他們應該公開種種決定的原因,而顧及重大公眾利益是限制公開資訊的唯一理由。」(”Holders of public office should be as open as possible about all the decisions and actions that they take. They should give reasons for their decisions and restrict information only when the wider public interest clearly demands.”)然而,對照本科生代表馮敬恩公開的紀錄,校委會主席梁智鴻明顯隱藏一眾委員本意,加以掩飾,以圖蒙混過關。

身為現任或去屆校董會成員,我們珍視多年行之有效的典章制度,亦理解保密協議的理念,但當眾人一直恪守不疑的程序公義,成為黑箱作業、瞞天過海的遮醜布,那繼續囿於保密守則,只令與會者成為瞞騙大眾的幫兇。若非馮敬恩違反保密協議,掲發校委會荒唐事,師生及公眾至今仍被矇在鼓裡,繼續讓「長遠利益」四字冠冕堂皇下去。故此,是次掲密義舉,理應得到港大師生鼎力聲援。

校委會風波恐怕不會到此為止,而是陸續有來。李國章被梁振英委任為港大校委會成員後,除了維持一貫語不驚人死不休的本色,還被盛傳行將接替梁智鴻出任主席一職。李國章擔任教統局局長時強推教改及中大科大合併,弄得教育界人心惶惶,有「教育沙皇」之稱,日後校委會人事變動,亟需師生關注。

1923年2月20日,孫中山先生應香港大學同學會邀請回到港大大禮堂演講,語及革命思想之由來,並提到「又見香港之腐敗事尚少,而中國內地之腐敗,竟習以為常,牢不可破。」[2] 誰料到如今亂政自校委會出,百年風華,一夕掃地。若然國父泉下有知,情何以堪?吾等豈可視作等閒,不為所動?

黃冬怡(2015年港大校董會成員,教務委員會本科生代表)
葉坤杰(2014年港大校董會成員,教務委員會本科生代表)
李啟迪(2013年港大校董會成員,教務委員會本科生代表)

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1. Guide and Code of Practice of the Council -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https://www.hku.hk/f/page/7538/guide_n_code.pdf
2. 孫中山於香港大學大禮堂 - HKU 100:http://100.hku.hk/sunyatsen/address_CHI.html

香港大學學生會文學院學生會歷屆幹事嚴正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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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歷屆香港大學學生會文學院學生會幹事,今天我們就副校風波一事發表嚴正聲明。馮敬恩同學為2013-2014年度香港大學學生會文學院學生會外務副主席,我們一眾前幹事就其義舉深感自豪。

副校風波盡顯當今部分港大校委會委員的無理、無稽及無智。部分委員無視遴選委員會按章完成的工作報告,更置程序公義於不顧,無視校委會的正式議程。及後更於九月二十九日否決任命陳文敏教授為副校長(人力資源),並藉詞保密協議,避談否決原因。尤幸校委會本科生代表,香港大學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同學無畏無懼,披露校委會的黑幕,向社會大眾、港大校友及同學揭示港大校委會的迂腐、濫權及無能。

我們對校務委員會否決任命陳文敏教授感到遺憾,亦對保密協議凌駕於公開、公正的處事原則,淪為當權者的「遮醜布」感到惋惜。我們欣賞馮同學捨小義而全大義,勇敢撕下虛偽的保密協議。我們更對部分校委會委員以小人之道及荒謬理由阻撓任命感到憤慨。

為了香港大學的長遠利益,我們嚴正要求校委會主席梁智鴻:

1. 就否決副校人選一事,給公眾一個公開、全面且合理的交待;
2. 全面檢討校委會的「保密協議」,承諾將來必須向公眾披露任何與公眾利益有關的會議內容,恪守「問責、公開」的原則;
3. 檢視校委會的組成和校委會委員的任命標準;及
4. 對馮敬恩同學今次以公眾利益為由擱下「保密協議」不予追究。

在此,我們譴責部分校委會委員助長黑箱作業,其劣行令港大蒙羞,嚴重損害院校自主及學術自由。馬斐森校長曾向路透社透露,不排除事件受到北京干預。若此當真,實在教人心寒。我們促請各界關注此事,堅拒政治干預學術自由。

香港大學學生會文學院學生會歷屆幹事 謹啟
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聯署人:
戚本盛 1982-1983年度主席

陳彧樨 1996-1997年度福利秘書

林偉健 1997-1998年度內務副主席
岑祖文 1997-1998年度外務副主席
郭卓敏 1997-1998年度院務秘書
李鏷驊 1997-1998年度康樂秘書
羅偉文 1997-1998年度體育秘書
王俊標 1997-1998年度 體育秘書
馬賽娟 1997-1998 年度內務秘書

劉瑞琦 2000-2001 年度外務副主席
馮偉邦 2000-2001年度常務秘書

曾德暉 2002-2003年度主席
Kevin Mak 2002-2003年度學術秘書
陳靄婷 2002-2003年度印務秘書

羅國誠 2003-2004年度學術秘書

陳志堅 2004-2005年度內務副主席
梁勉予 2004-2005年度財務秘書
利慧盈 2004-2005年度市場秘書

吳韻姿 2005-2006年度主席
王聞惠 2005-2006年度內務副主席
吳若寧 2005-2006年度常務秘書
歐陽蔚嵐 2005-2006年度財務秘書
李競宇 2005-2006年度康樂秘書

廖仲玲 2006-2007年度主席
伍妙嬋 2006-2007年度內務副主席
梁偉進 2006-2007年度外務副主席
翁偉德 2006-2007年度財務秘書
黃烙欣 2006-2007年度常務秘書
曹璟璘 2006-2007年度福利秘書
陳式雅 2006-2007年度印務秘書
姜儆行 2006-2007年度學術秘書

鄭丞軒 2007-2008年度主席
鍾裕敏 2007-2008年度內務副主席
黃頌善 2007-2007年度外務副主席
陳嘉昌 2007-2008年度財務秘書
林守賢 2007-2008年度學術秘書

蕭沛恆 2008-2009年度主席
鄭瑩 2008-2009 年度外務副主席
陳若雩 2008-2009 年度常務秘書
葉曉菁 2008-2009 年度財務秘書
鍾曉芯 2008-2009年度印務秘書
邵嘉俊 2008-2009 年度體育秘書
香志偉 2008-2009 年度學術秘書

吳一樗 2009-2010年度主席
蘇曉欣 2009-2010年度外務副主席
林堅誠 2009-2010年度內務副主席
關凱羚 2009-2010年度常務祕書
黎安怡 2009-2010 年度財務祕書
梁樂思 2009-2010年度學術秘書
張凱婷 2009-2010年度印務秘書
陳芷珊 2009-2010年度康樂秘書
黃健朗 2009-2010年度體育秘書
林凱敏 2009-2010年度市場秘書

姚思浩 2010-2011年度主席
吳祉成 2010-2011年度內務副主席
黃慧欣 2010-2011年度外務副主席
Teresa Lee 2010-2011年度常務秘書
李婉而 2010-2011年度財務秘書
謝凱淳 2010-2011年度體育秘書
陳永豪 2010-2011年度院務秘書

余敬承 2011-2012年度主席
阮傑誠 2011-2012年度外務副主席
柯愷欣 2011-2012年度常務秘書
Nicole Chan 2011-2012年度福利秘書

陳烈文 2012-2013年度主席
吳偉嘉 2012-2013年度外務副主席
李耀昌 2012-2013年度內務副主席
區建偉 2012-2013年度常務秘書
張麗心 2012-2013年度學術秘書
黃樂延 2012-2013年度福利秘書
廖天贊 2012-2013年度體育秘書
范倩慈 2012-2013年度體育秘書
何衍誼 2012-2013年度出版秘書
江佩穎 2012-2013年度康樂秘書
鄺潔瑩 2012-2013年度時事秘書
周芷晴 2012-2013 年度外務常務秘書
胡善美 2012-2013年度市場推廣秘書

黃紫嫣 2013-2014年度主席
羅樂欣 2013-2014年度常務秘書
李少豪 2013-2014年度財務秘書
陳若曦 2013-2014年度福利秘書
邱子健 2013-2014年度出版秘書
何美賢 2013-2014年度宣傳秘書
王皓欣 2013-2014年度學術秘書

為香港學術自主免於恐懼祈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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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二十九日,剛紀念雨傘革命爆發一週年,傳來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否決任命陳文敏為副校長的消息。

我們感到沮喪。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一反慣常做法,推翻物色委員會的人選建議,而校務委員會的成員中,大部份由特首任命。這讓我們聯想到,小圈子選舉出來的特首,甚至中央政府,在背後干預大學高層的人事升遷。

我們感到恐懼。看到特首可以隨意影響大學人事升遷,這是否意味著獨裁政權的秋後算賬,不只限於政治檢控抗爭者,而是透過各式渠道向抗爭者報復?陳文敏教授甚至沒有參與雨傘革命,只是他來自的法律學院,有一名叫做戴耀廷的學者發起佔領中環運動。寒蟬效應告訴學者,支持民主運動可能有的下場。

我們感到無助。圍繞著是次副校長的任命,不論是學生、教職員還是校友,多次抗爭不得要領,建制勢力長驅直進,獨裁政權沒有打算尊重人民的意願。

我們期望人事升遷,是考量當事人的識見和實力,而不是政治立場,或受政治角力所影響;
我們期望大學能夠自主,獨立在政權以外,學生和學者們才能真誠無慮地為香港思考未來要走的方向;
我們期望大學以至整個香港社會,政策制定或重要人事的任命,能讓人民充份參與和制定,以實現人民自主的願望。

上主,在我們無助時,求祢賜下智慧,讓我們看到走出困局的可行辦法;
上主,在我們恐懼時,求祢賜下勇氣,陪伴我們面對香港種種黑暗;
上主,在我們沮喪時,求祢賜下平安,讓我們在絕望中看到光明和盼望。

上主,求祢看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他犧牲自己勇敢揭密,讓公眾知道校務委員會的荒謬。他正受到攻擊,求上主派遣天使去保護他,賜予他平安。

上主,我們又求祢看顧正在行動的師生校友們,祝福他們的工作,讓他們的痛苦被更廣大的群眾聽見,讓我們脫離獨裁統治,實現香港命運自主的願望。誠心所願。

春天教會

參考文章:
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本科生代表馮敬恩就九.二九校委會會議之個人聲明
蘋果日報:陳文敏對港大否決任命感可悲 「原來問候人是副校準則」

圖片鳴謝維基百科


談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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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聘請副校長,竟會成為城中熱話,本身已經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

及後發展到出現「等埋首副」和最後否決委任的種種事情,簡直是一場鬧劇,是港大之恥。

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亦在校委會會議結束後,向公眾透露了部分會議內容,包括投票結果和各委員的部分發言,如「無慰問我」、「無博士學位」等有趣論調。

隨後,馮會長立即受到各方指摘,包括:

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 -馮敬恩為了自己所謂的公義,放棄了個人誠信,向傳媒披露校委會會議的內容,她認為較其所希望的香港大學生水平低,對此感到遺憾。

港大校委會主席梁智鴻 - 譴責馮敬恩的做法,校委會會考慮可能的懲處。馮敬恩披露校委會會議討論内容的行徑,徹底無視校委會的保密守則,有礙委員在會議上自由討論和交流意見,並違背作為校委會委員同意對會議內容保密的承諾,令人遺憾。

港大校委會委員李國章 - 狠批馮是「大話精」,不守信用,言論不可信,「你信唔信呢個『大話精』?呢個人唔應該爆呢啲嘢出嚟」。

其實,「為了公義,放棄了個人誠信」,是否有問題?到底,何謂誠信?

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是儒家的重要思想,亦是對中國社會文化有著根本和極重要的影響。〈大學〉:「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即是要端正自己的心念,必先要誠。〈大學〉一書繼續有闡釋:「所謂誠其意者,毋自欺也。」毋自欺,即是不要自己欺騙自己,不要自欺欺人。

曾子曰:「十目所視,十手所指,其嚴乎!」,所以,真正有德行的君子,就算有沒有保密協議,甚至就算在一個人獨處的時候,都一定會謹慎言行,恪守正道。

再者,〈中庸〉:「誠之者,擇善而固執之者也。」即是真正行之以誠的人,是一定要死守善道,一念一言一行,也是為善、為公、為義。

仁、義、禮、智、信,是為五常,信為五常之首。信者,人言也。信是道德的根基,「民無信不立」,可見信的重要性。

但信,本身亦要行之有道。〈孟子離婁下〉:孟子曰:「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義所在。」孟子開宗明義地說明,其實作為君子大人,言行之要,不是盲從表面之信用,重點是,要「惟義所在」,即是全在於那言行是否合義。如那言行不合義,那就不要去做。

其實這也是一個很簡單易明的道理,舉個例子,就如你承諾了一位挚友,會幫助他所有事情,如他要求你一起去打家劫舍、殺人放火,那你會因維護個人誠信而去應允,或是推卻?那一定是後者呀!因為「誠之者,擇善而固執」、「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義所在」!

所以,總結來說,何謂誠信?誠信者,就是要死守善道,依義而行。

而所以,「為了公義,放棄了個人誠信」,這絕對不是問題,而是合宜之事。

問題就在於,那公義,是否「自己所謂的公義」或是真正的公義,到底誰才是自欺欺人,誰才是真正的「大話精,不守信用,言論不可信」之人,那我相信,社會自有公論,歷史定必作證。

學術自由關你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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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學校委會否決物色委員會對副校長人選的建議弄得滿城風雨,否決的原因荒謬、滑稽,令人難以接受這些人有資格處理一間大學的事務。這件事看似只是關乎香港大學的發展,但真的與你無關?

香港有很多很多很多(因為真的很多所以重複三次)怪獸家長,他們安排孩子從小(小至十多個月就由playgroup開始)就要接受一連串職業訓練,為了進入中小學的名校,再考進三大(科大、中大、港大),最好是專業或者金融學科,希望他們日後一帆風順,能夠在殘酷的香港生存下去。即使不是生長於怪獸家庭下,一般莘莘學子寒窗苦讀十多年都是為了進入大學,呼吸一下自由的空氣,亦希望知識可改變命運。

然而,大學不只是職業訓練所,更是訓練批判思考、享受學術自由的地方。學術自由對大學有何重要?它影響了大學排名,人才的去留,學術成就,更重要的是對社會的貢獻。沒有學術自由,多了政治干預,便欠缺思想和言論自由的保障,一切不配合政府的言論會被秋後算賬,只剩下對政府唯唯諾諾的研究報告和文獻,哪有學術成就可言?大學調查報告還可靠還有影響力嗎?難道要變得像北韓一樣,大學是思想改造的地方?

香港大學是香港最高排名的大學,相信不少怪獸家長都以她為目標才大灑金錢、心力,若香港大學的排名一直下降,你還會以孩子於香港大學畢業為榮嗎?(這是非常狹隘的看法,筆者認為不同院校都有其獨特性,不應只以排名比較)

大學是香港碩果僅存擁有自由的地方,請大家好好保護和為公義反抗。

盧寵茂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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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誠信是人格的基石,以不誠實手段以達到目的,絕不應被縱容,希望同學能反醒(省)。

2. 我身為港大畢業生,一直在港大任教至今,從五月起接受學術教職員選舉加入校委會,對此任命,只有責任感,絕無權力感。過去幾次校委會議亦感受到其他絕大部分委員的專業及對港大的熱誠,對所有議題,均理性討論,客觀分析,

3. 作為大學學者,對於不記名學術或職效評審,理應習以為常,如學術期刊發表研究文章,申請研究課題資助,提名學術獎項,以至職位掉升,皆以此為金標準,以對事不對人的態度,達至客觀而真誠評審。若破壞此制度,只會令一切變得虛偽,成為人情與權力的橡皮圖章。

4. 期望香港能多一點溝通、理解、團結,少一點鬥爭、攻擊、分裂。

一場有關學院自治的斬首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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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柯愷欣

近日一眾梁粉在港大空群策動的罷免風波,明顯不只是為了報復法律學者陳文敏先生而來,而是一場利用大學內已歸化的保守精英港英餘孽及機會主義新貴,對香港向各間大學體制開展的第一輪斬首行動,真正要報復的是去年整場由學運啟動的佔領行動。

其行動目標在於,透過劍拔弩張地壟斷所謂「香港最高學府」的決策權,宣示著香港學術體制的作風變樣及主權逆轉,從而令其餘八大學府都自動稱降,一個個向政權全面讓出學院自治,鋪路香港黨學為綱的「去殖化」未來。

觀念上,這套想法裡帶有一種匪夷的權力地理想像,就是認為有種所謂「最高」的學術權力結構,然後透過「奪權」就以為能夠震攝「其下」不同學院運作,有效逐漸收編。事實上,這種將權力看成為可被奪取的「財物」(physical property),明顯忽視了權力是以關係(relations)的形式運作及表述,而且那種「由上而下」的權力座標,亦看不見學術體制權力網絡中的複雜關係,更完全看不見「無權力的」民間學術的基進性,這種統戰的盲點將是我們進行抵抗的生機與可能。

當此城的安逸遇上了涼意漸起的驚蟄,父母一心為子女入讀HKU那簡純的美夢驚醒了未?養尊處優的大學教授同事們準備好未?對衡黨學為綱的學院體制學生們武裝好未?民間在地知識生產的力量建立好未?

誰是好的女巫,誰是邪惡女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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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校委投票,人神共憤。誰投了誰,公眾將無法知曉,雖然這涉及校委會承諾的向公眾披露的開放性原則。

梁智鴻等人由於羞愧到了極點,下不了臺而發怒,要追究學生會會長馮敬恩爆料。但全因馮敬恩,校委會實務守則中的開放性才稍為落實。

本文關注的是六月、七月和九月的會議。六月的投票紀錄為12對6,出席人數為18;七月的投票紀錄為12對8,出席人數為20;九月的投票紀錄為12對8,1棄權,主席沒有投票,出席人數為22。

基本資料

1. 校委會應有24人,分10類,但由於從校委會選拔的6名校外人士的2位有空缺,討論中的校委會只有22人。

2. 校委名單為:主席梁智鴻;洪丕正、紀文鳳、劉麥嘉軒、李國章、梁高美懿、廖長江;楊紫芝教授、陳坤耀教授、石禮謙、黃啟民、黃景強博士;文灼非、王䓪鳴;校長馬斐森;張祺忠副教授、講座教授郭新、講座教授盧寵茂、袁國勇教授;吳國恩;馮敬恩;研究生代表Mr. Aloysius。

3. 鄭維志在7月31日滿任,楊紫芝補上。
4. 在6月份會議,陳坤耀、鄭維志、郭新、王䓪鳴缺席。
5. 在7月份會議,郭新、石禮謙缺席。
6. 9月份會議全數出席。

計算方法

筆者以計好女巫開始,因為這樣最簡單。筆者認為可信的好女巫有,馬斐森、馮敬恩、Mr. Aloysius、張祺忠、郭新、袁國勇共6人(從他們的公開表態作準則)。
由此,6月份欠一個好女巫;7月份欠3;9月份欠2。

由於文灼非在7月公開表示,不贊成等埋首副。筆者將他撥入6月的好女巫。

必然奸佞

筆者計算9月的邪惡女巫為洪丕正、紀文鳳、劉麥嘉軒、李國章、梁高美懿、廖長江;楊紫芝、陳坤耀、石禮謙、黃景強、王䓪鳴、盧寵茂共12人。(梁智鴻不投票)
未名妾身

因而,餘下的未名女巫為文灼非、吳國恩、黃啟民。

文灼非是《信報月刊》前老總,以校董會選出2名非校內人士出任校委會。但他得不到泛民的信任,認為他sneaky( 鬼鬼祟祟) 。而王啓文、鄭維志、吳國恩則得到較多好感。

吳國恩是香港大學職工會理事長。這工會與工盟友好。吳以選出1名不屬教師的職工方法出任。

黃啟民是前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慈善家。他以校董會推薦6名校外人士方法出任。

因此,9月份的餘下3人必然是2人為好女巫,1人棄權。若選了黃啟民為好女巫,則要在6月份中將文灼非剔除。若此,則7月份也不會相信文灼非,必需把鄭維志加入。

但鄭維志會在最後一次會議倒戈支持民主派嗎?而且,這牴觸了筆者的原定邏輯(從一些客觀事例推斷)。
結論

9月份支持陳文敏的為馬斐森、馮敬恩、Mr. Aloysius、張祺忠、郭新、袁國勇、吳國恩、文灼非。黃啟民投棄權。

6月份反對等埋副校的為馬斐森、馮敬恩、Mr. Aloysius、張祺忠、袁國勇、文灼非共6人。吳國恩投了贊成。

7月反對等埋副校的為馬斐森、馮敬恩、Mr. Aloysius、張祺忠、袁國勇、吳國恩、文灼非、黃啟民共8人。鄭維志投了支持等埋。
後記

洪丕正、紀文鳳、劉麥嘉軒、李國章、梁高美懿、廖長江、楊紫芝、陳坤耀、石禮謙、黃景強、王䓪鳴、盧寵茂、梁智鴻,香港大學必然記得你們。我們感謝你們多年來,忠誠地服務香港政府!

當中的石禮謙最賤。他原本在法國渡假,專程回港投票,跟著飛回法國,中聯辦指示非出席不可。

中聯辦明知夠票(若棄權票良心發現倒戈,也只有9票,絕對地輸給11票)。這是中共介入的強勢邏輯。

18專業團體對於港大校委會否決委任陳文敏教授成為港大副校長一事之聯合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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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9月29日港大校委會以8票贊成、12票反對,離奇地否決物色委員會的唯一推薦,拒絕委任陳文敏教授成為港大副校長,我們深表憤怒,亦對此決定予以譴責。與此同時,我們對港大校委會還沒有就其決定作出具體解釋感到遺憾。

但更令我們擔憂的是,據校委會本科生代表馮敬恩所述,校委會內一眾鼓吹否決任命的校委在會議中大放厥詞, 搬出一大堆莫須有式的原因作拒絕的理據。一時以Google Scholar 搜尋陳教授次數極少(要知道其實法律系學者或法律系學生均有獨特搜尋軟件,極少以Google Scholar作為搜尋器)或沒有博士學位,甚至無聊至曾否問候盧寵茂也成為副校長的條件之一。

陳教授在港大服務30載,並曾擔任港大法律學院院長12年,更於2003年獲前終審庭首席法官李國能委任成為香港唯一一位名譽資深大律師,以表揚他的教學成就。可見一眾否決任命的校委所引用的種種「原因」,實在難以自圓其說。加上過去多月,繼政權的喉舌報章不停地對陳文敏作出無理的個人攻擊後,港大校委會不斷拖延決議委任副校長一事,甚至不惜用上「等埋首副」這種無稽之談。這一切不禁讓人感到一種來自北京的外力想插手於任命陳教授為副校長一事中,令我們對香港能否維持學術自由感到悲觀。

在此必須一提,我們現時知道一眾反對任命的校委們的種種推搪之詞,實有賴馮敬恩同學不惜以身犯險,冒著被港大校委會紀律處分的後果,將真相道出。就此,我們對馮同學的道德勇氣及承擔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可惜,我們留意到坊間有不少對馮同學的批評。就此,我們必須指出,根據港大校委會的校委守則及指引第5.3段,校委須要堅守7個公務原則,包括(1) 校委的任何決定均必須以公眾利益為依歸;(2)校委的職務不應受外來的組織影響;(3) 當校委作出公職委任時,校委只以該人選的個人能力、資歷作為唯一考慮;(4)校委的工作須向公眾問責;(5)校委必須開誠佈公,亦應該對其決定給予原因,除非更大的公眾利益並不允許;(6)校委必須匯報任何利益衝突及(7)校委必須展現出他們的領導才能以推廣及支持以上的原則。我們認為馮同學的行為,絕對是為了彰顯以上7項公務原則,尤其是確保原則(1) 、(3)、(4)及(5) 。

再者,其實在普通法中,一早有案例指出,法庭在考慮是否違反誠信時,必會同時考慮公眾利益。除非洩露機密文件會危害公眾利益,否則法庭不會保護該些機密文件 [Commonwealth v Fairfax (1980) 147 CLR 39 及R v Ponting [1985] Crim. L. R. 318]。

學術自由是香港的核心價值,我們必定會繼續追究一眾反對任命的校委對大學自主的粗暴干預。我們正在研究進一步行動以繼續跟進港大校委會事件。當有所決定,我們必會向外公佈詳情。

精算思政 Act Voice
Action Accountants 進步會師
At-grade 園境 • 願景
思政築覺 ArchiVision
藝界起動 Artists Action
思言財雋
前線科技人員
良心理政 HK Psychologists Concern
保險起動 Insurance ARISE
IT-Voice
杏林覺醒 Medecins Inspires
護士政改關注組
規言劃政
Progressive Lawyers Group 法政匯思
進步教師同盟 Progressive Teachers' Alliance
放射良心
社工復興運動 Reclaiming Social Work Movement
量心思政 Surveyor Conscience

2015年10月2 日

保密協議/信托人責任/港大校委馮敬恩泄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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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柯愷欣

如果有一間公司,有大量股東質疑管理層的決定,但管理層向股東說因為保密協議,所以無可奉告。荒謬嗎?港大校委的所謂保密協議,就是這樣荒謬。

管治的最基本關係,是 principal 與 agent,即委託人與受託人的關係。Agent 對 principal 有 fiduciary duty 信託責任。保密協議的目的,主要是保障 principal 利益,而非 agent 利益。受託人面對任何保密協議,如果和信託責任有矛盾,則信託責任優先。

例如,私人公司,股東是委託人,董事局成員是受托人。如果董事局密謀做一些對股東不利的事,董事係有責任將事實向股東反映,不能以董事間有保密協議而推卸責任。出名的 Enron 案,有 director 因此被股東控告而入獄。

又例如,港大校委會,學生會有一席位,馮敬恩受學生會委托而成為校委會成員。會議的決定受學生質疑,馮敬恩作為受託人,是有責任向學生披露會議資料的。而闊一點說,整個港大校委會理論上和章程上都是要向香港市民負責的,若社會有質疑,不能以保密做擋箭牌。

有論者說有保密協議才可以讓校委暢所欲言,保障校委的人際關係。這是錯的,低水平的。第一,這個說法是混淆了律師與客人之間的保密協議。律師保密的目的是保障 principal 的利益,令能暢所欲言討論案件,而非保障律師自己。第二,若果校委的言論被披露係會引起社會的不滿,那麼校委首要應該檢討為何自己的言論不能代表委託人,應該質疑自己是否還有資格做代表。第三,校委的存在目的是為了公眾利益而非保障校委自己的人際關係等利益。你要保持關係,大可不做校委。況且,校委披露了討論過程,不一定被罵,相反也可能因而得到委託人的理解。

保密協議的目的,主要是保障 principal 的利益,而非保障 agent 的利益。這些,都只是 fiduciary relationship 的基本。

其實整個地球也向 transparency 方向進步,先進國家紛紛立法要求上市公司披露更多資料,不單向股東負責,更向公眾負責。以公帑經營的機構,更加連詳細會議紀錄也得公開。而香港竟然還有佔據公共資源的人大大聲説 confidentiality 而不面紅,的確係香港的退步。

至於馮敬恩有冇人請,我認為大可以放心,香港的企業極需要敢於捍衛股東利益的 directors. 不過馮敬恩肯定不能入政府,因為現在的香港,懂得出賣市民利益,才有機會當官。


感謝馮敬恩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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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副校事件,學生會會長馮敬恩選擇在會議後公開好幾位反對陳文敏先生當副校一事的理由,那些理由讓我連聲驚嘆這理校委如此有智慧又意見獨特,亦因他這一著公告天下,被這班高智慧校委圍攻,指他違反保密協議,是大話精,以此方式達到目的沒有誠信與人品,甚至指他英文水平欠佳云云。

明眼人都見每位被點名的校委均沒有對馮同學所透露他們各自發表的反對原因作出任何澄清,大抵原因也是「保密協議」,那其實肯定是他們有說過--否則,什麼律師信呀保留追究權利等等的行動必定傾巢而出。

不過事後有兩位其實平日他們的言論都不大用理會的人出來指責馮同學:有位大導叫全港僱主「永別僱用」他,另一位那些「你應該慶幸你在大學所以死不了」可以略過,但她說到有關僱主的想法,其實是我想談論的地方。

馮同學表示,在公開之前以作最壞打算,可能會被要求退學,不過他作為本科生代表就要向同學問責,若果不指名道姓相關人等不會回應。這方面我絕對理解亦明白,所以才要向他致敬及感謝他,需知道,這樣一來,對於日後找工作,我可以說不會沒影響。

影響者,並不是那位婦人所指的那麼多假設,不過的確有僱主,特別是本地的(中資你想都不用想了),思想上覺得這類畢業生很難攪,又未必聽教,會抗拒聘請;又有些很想當然地不喜歡請一些走得太前的,已曝光的學生。

當然,我們都可以說,總有些僱主在請人時不會考慮這些,只考慮應徵者的能力,但亦難保這些僱主公司會被重要工作夥伴影響他們的決策。商業社會,這是有可能發生的。

所以,他這樣一著,的確多多少少對於前途有點影響。其實應該這樣說,很多參與社會運動走得最前的,都有這些風險。

不過,我想向一眾僱主講解一件事:馮同學在學校這樣做,不代表他在工作時會同樣處理,況且,工作中的保密協議分分鐘涉及合約內容,一旦不遵從隨時惹上官非及賠償責任。但我可以肯定的是,馮同學肯定是一個有責任感的人,作為僱主,有責任感的年輕人,不多啊。

你可能會問:那麼日後他發現商業關係上的不是而選擇舉報又如何呢?若果你這樣想,你腦筋有問題了。犯法的事,任何人都應該舉報,對嗎?

或者我們不要太理想化,就想想兩年前有位顧問公司的伍小姐公開指出政府在解讀他們為免費電視所做的顧問報告是有所偏差一事嗎?伍小姐當然失去了工作,不過她贏得了良心與尊嚴。只不過,我想她也考慮過,在法律框架之下,在與客戶的協議之下,她可以說什麼而不會惹上麻煩,而僱主若要解僱她也有需要向她賠償的必要。她這個例子正好好告訴我們,你想做一件事之前,真的要認認真真考慮周全才去做。

至今我都覺得馮同學在學生時代做這樣的事沒有半點錯:在沒有商業考慮的環境之下還不能堅守信念與責任,日後怎能在社會立足呢?

放心吧!只要你唸好書,有責任心與及沉穩的性格與表現,會有外資公司賞識的!好好堅持下去,我們一定會支持你的。

原文刊在此
三十過後一個人住 Facebook 專頁

不配火鳳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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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都有很多關於港大幼稚園委任副校的新聞,陳文敏之後,到馮敬恩,爆料沒有操守?那要看爆的是甚麼料,真相永遠重於規矩,但見一個二個社會賢達出言反駁、指責;唐英年都違反行會的保密協議,讓大家加深對當日還未成為689的梁振英的了解,又不見他們出來說要懲處唐唐。

在面書看到不少廣告界的朋友對於其中一位港大校務委員會委員的言論十分不恥,原因是她曾經是廣告界的火鳳凰,為業界作出了不少的貢獻,但今天卻行了「築福香港」的梁粉路。廣告界朋友必然覺得她影衰了本地的廣告人,所以對認此深惡痛絕。

過去的成就不代表未來的為人,就算以前如何振興了廣告業,寫過點只文案咁簡單,但都是過去,今天她都只能代表自己的新世界。

大家不必那麼肉緊,每個行業有人中途轉軚、離場,我認為廣告界的朋友應該慶幸她早與香港廣告業劃清界線。廣告行的人很多都不切實際、固執,但他們正直、善良,又不肯出賣自尊,追求的回報只是為做到好的廣告,最多攞吓金帆,這種材料不會成為政經巨人,國家英雄,這行業早就配不起火鳳凰。

人各有志,每個人都有權選擇去做一個怎樣的人和怎樣做人,選擇相信甚麼,不信甚麼,做好自己就夠,恥與為伍的,離的遠遠就好了。

南方舞廳 Facebook Page

教我對年輕精算師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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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陳清泉@精算思政】

政改被否決了,傘運之後相繼出現的各專業團體都在找尋新方向。其中共通的是,大家都認為應該多為業界和社區做實事。律師、建築師、科技人員和心理學家,在鉛水事件中的參與就是好例子。

我們精算思政也正在策劃不少項目,其中一項是回應梁特首鼓勵青年人到內地工作。我們想,這對年輕精算同業適用嗎?內地保險市埸對香港初級精算人員有需求嗎?目前為止,我們未能看到政府或業界有甚麼相關的數據或具體研究。

主席寶訓,沒有調查研究,就沒有發言權。我們擬定了項目的大綱,運用公開的數據做初步研究應該不太難:從內地大學精算畢業生數量、精算業的需求、訪問行內人的看法、加上自身在內地工作的經驗等⋯應該可大概估計到內地保險業對初級精算人員的需求,以及「港產」精算畢業生在當中可擔當甚麼角色。加上國家的「一帶一路」政策,預期會有更多內地保險公司藉此機會到東南亞甚至更遠的市場發展。到底年青同業應該回國內學習內地的一套,還是大膽地抓緊先機到外國就業,以預備迎接中國公司進軍海外的浪潮?

正當我們準備進行資料搜集之際,港大副校長事件令我們卻步了。我們似乎忘記,在經濟強盛的鄰國(甚或香港第一學府),用人並不是看你有甚麼技能的。這令我們先前的研究變得多餘。

不是嗎?不管有沒有博士學位,法律界學術上能做到陳文敏教授的水平是萬中無一的。為甚麼這樣優秀的學者,只因政治取態比較自由,便不適合擔任大學副校長一職?大家留意,陳教授只是比其他香港法律學者,例如同樣沒有博士學位的基本法委員陳弘毅教授,言行更傾向民主自由;但他從來沒有公開反對現屆政府的管治,在政改方案也傾向支持中間路線,甚至在傘運期間不在香港。由此可見,儘管你沒有參與反政府的行動,只要被視為靠攏反對派,就要長期在黨報上受到追擊,被人用離奇荒謬的借口侮辱打壓。

或許你會問,大部分精算師皆在私人機構任職,在標榜用人唯材的商業市埸,有甚麼好擔心的?

根據香港的《保險公司條例》,經營人壽保險業務的公司必須有「委任精算師」(Appointed Actuary)一職。委任精算師需要對監管當局負責,並且對公司的財務狀況進行監察,保證公司運作合乎監管要求,以及保障客戶權益不受損害。立法會於早前通過保監獨立的議案(即《2014年保險公司(修訂)條例草案》),訂明成立獨立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的事項,相信在未來的監管架構中,委任精算師的角色只會更為重要。

要成為公司的委任精算師,除了精算師本人需具備有關專業資格和經驗,也需要監管機構的同意。在現行機制中,理論上監管機構有權不接受某人擔任委任精算師的申請,而不需要給任何理由,也沒有上訴機制。

倘若按照現時政府管理公共機構的野蠻做法,難保他朝年輕精算師辛苦建立了事業,才發現當不了公司的委任精算師 — 可能只因在某些場合喊了幾句口號,或者跟政府不喜歡的人行得有點近(不知道精算思政算不算?)。倒不是說香港的監管機構現在已經進行政治審查。不過現在連港大都守不住,對將來的獨立保監局,我們能有多樂觀?

至於內地,不只「總精算師」(內地公司精算部門主管的名稱),所有保險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都需要政府監管機構審批。政府不批,理論上不需要理由,也同樣沒有上訴機制。除非年輕同業打算一世做個滿足現狀的中層,不然在國內是離不開中共政府的影響。

你以為商界用人唯材,有真材實料就可以不管政治嗎?可以有自己的想法嗎?少年,你太年輕了。

我還有甚麼理由叫年輕精算師花時間裝備自己,發展事業?多餘啦,只要胡亂放一個政治借口,理論上就可以卡住你的事業。

所以還是梁特首精明,鼓勵一眾「廢青」向強國學習。不是學企業家的高瞻遠矚,不是去磨練專業技藝,不是去勤奮正直工作。而是去學做個政治正確的中國人。到黨需要時,要像「港大十二校委」一樣,學會埋沒專業、埋沒良知。

你問我,那文章開頭說好的年輕精算同業調研項目,還做不做啊?我們不是不想為業界做實事。實情是,叫年青人回國內學做識時務的俊傑,不是精算思政的專長。我們做不來。

公眾利益先於保密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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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清泉@精算思政】

港大副校長事件,越演越烈。

中國人社會普遍有個現象:事情出了亂子,在高位的人都不需要問責,而最低階層的就要負全責。例如十二校委從不覺得要向公眾交待投票取向和原因,反而一致指責學生會會長馮敬恩洩密,仿佛他罪大惡極,而且好像只要沒有人洩密,沒有外人知道詳情,他們的所作所為就神奇地由極不道德變成「為大學未來著想」。

在標準的鬧劇劇本中,這時就會有專門幫閒的跳樑小丑跑出來叫囂。其中,曾經是資深記者、不久之前還是大學新聞系講師的某女作家,便向馮同學喊出狠話。大意是:其一馮同學洩密是大罪,若他不是在大學的保護下就「死定了」;其二是馮同學這種人,他日必然沒有人僱用,因為沒有人會放一個「計時炸彈」在身邊。我真想問一句:新聞的調查報導中,有多少是根據保密文件報導的?

遠的不說,就談港珠澳大橋人工島的「漂移」事件。不管是承建商或是分判的工程人員,都有義務將內部文件保密,而一般來說未得公司批准員工也不可以向傳媒發表評論。即使是不具名向記者爆料,也同樣是洩密。難道某作家會教新聞系學生,遇到這種情況材料不可以用,而且要向他的公司告發他,好等此人往後在行內永不錄用? 人工島漂移事件,洩密是為了公眾能知道真相。記者做了報導,可以去質詢官員,官員不得不公佈更多資料。這些全都有關公眾利益。試想想,難道那家同時是鉛水樓承建商的國企會主動公佈人工島漂移了多少嗎?這是正常社會的正常運作,談不上甚麼洩密、罪大惡極。馮同學所為,同樣是為了公眾利益。

若有人質疑我把記者與馮同學相提並論不合適,我絕對同意。因為馮同學的處境比記者困難很多。記者採訪,對於採用機密文件,有編輯和法律團隊支援,有專業守則指引,有先例可援。雖偶有灰色地帶,在仍有不少方法保護自己和公司。相反,馮同學面對的校委會,是港大管治的最高機構,沒有途徑可以投訴校委會,也沒有否決校委會決定的先例。校委會做了甚麼損害大學的事情,也沒有現成機制,讓學生代表去公開表達不滿。馮同學面對的情況,是比記者困難得多,他要做的抉擇也艱難得多,後果也更難預計。

在這個時候,不去討論事情中公眾和港大的利益有否受損,只管瘋狂攻擊洩密之人,是本末倒置,也顯出香港社會,只會向下問責的畸形現象。

就我自己的領域來說,精算師固然對公司有保密責任。作為公司的員工,也有或正式或默認的保密協議。甚至在職場上的一般運作,也有不會隨便越過上級去報告事件的規矩。

精算同業是幸運的,因為多年的專業發展,讓監管當局和保險業界都了解到,讓精算師在不受影響下專業地工作的重要性。例如,即使是在中國大陸,也有監管條例讓精算師在某些情況下,有責任向董事會甚至監管機構報告公司的狀況。公司管理層知道精算師有權這樣做,就不敢隨便作甚麼過份的要求。日常運作上,精算師可以跟合規(Compliance)和風險(Risk)部門商討,真的不成的話還有外部精算顧問、內部和外部審計(Internal and External Audit)可以依靠。這一系列的措施,讓很多問題在初期已經給發現和解決。真的需要向公眾「爆大鑊」的情況,是很少發生的。

馮同學的情況,就只有他一個人面對整個校委會。精算同業若要評論馮同學的行為,我會請他們先想想,精算專業本身有這麼多重保護;再想像,若沒有這一切框架保護,只有你自己一個人面對管理層的壓力,你還能不能輕鬆做出正確的決定?

至於某女作家所說的第二點,馮同學將來有沒有僱主敢聘用?這輪不到過氣資深記者或者其他人(如某爛片大導演)去指指點點。香港行的是資本主義制度,崇尚自由市場,馮同學若有真材實料,自然有公司願意僱用。能為公眾利益冒險發聲,某些僱主可以認為是優點。至於因政治壓力,而不敢唯才是用的僱主,恐怕是配不上馮同學降格去服務才對。當然,這不是那些不憑專業技能謀生、只能專吃政治閒飯的人能了解的。

馮同學畢業後,如果香港僱主沒有一個敢僱用他,不是反映馮同學是「計時炸彈」,而是反映香港社會整體的沉淪。

「學術自由學者聯盟」成立 抗拒政治干預學術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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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自港大校委會以各種具爭議性的理由否決陳文敏出任副校長後,港大隨即掀起連串示威行動。今日約60名學者宣佈成立「學術自由學者聯盟」(Scholars’ Alliance for Academic Freedom),團結學術界,關注本港大專院校學術自由。聯盟將會舉辦研討會,檢視大學管治與學術自由問題。

聯盟成員演藝學院教授舒琪宣讀聲明,表示陳文敏被否決出任港大副校長一事,敲響了港大以至香港學術自由的喪鐘,令香港學術自由危在旦夕,學者將聯合起來撥亂反正,守護學術自由,故成立「學術自由學者聯盟」,團結學術界以對抗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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嶺大文化研究系教授陳清僑

學者:已不是個別院校事件

理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表示,他身為港大及中大的校友,認為干犯院校的自由,就等於干犯他本人的自由,又指不齒校委會成員行為差劣。他指港大一直保持較高的自主性,但如今卻出現危機,他將義無反顧支持聯盟守護學術自由。

嶺大文化研究系教授陳清僑表示,事件不單是個別院校之事,而是各大院校之事,他希望大眾關注,認為此不只是學者希望保障自己權益,而是保障整個院校的自主性,此亦為香港賴以成功的因素。

陳清僑同指特首擔任大學的校監為殖民時代港督任校監下遺留下的安排,而回歸後港府卻借以制度去完成政治任務,他指聯盟將會討論改革政府首長任校監的條例。

教院教育政策與領導學系副教授梁思榮認為,大學代表對真、善、美的追求,需要建基於學術自由之上,若學術自由被打壓,以上價值亦會隨之失去。他又認為大學教授身為公共知識分子,是受到學術自由的保障,若學術自由失去保障,會令人不敢講真說話。他認為在一國兩制下,學術自由為其一核心價值,必須要去守護。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指自己於港大任教20年,他認識身邊同事當中,政治立場多樣,重要的是大家皆懂得互相尊重,不會因政見而決定別人任命,亦會有胸襟接納不同立場之人,他認為若如今社會失去多元性,十分可悲。他同時斥現時政治干預學術界是顯而易見,事件由《文匯報》於去年11月22日披露陳將任命為副校一事起,其後又不停評擊港大及陳文敏,他質疑此是否屬於普通報章的評論,以及背後是否有「另一隻手」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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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

梁智鴻拒出席明晚港大集會

港大校友關注組召集人葉建源表示,現時港大學術自由的情況危急,若陳文敏因政見而被拒絕任命,將來大學教授如何自由表達訴求。他又指曾邀校委會主席梁智鴻出席明天的集會,但遭拒絕,批評梁拒絕與學生校友對話。

學聯秘書長羅冠聰指,由622公投、831人大落閘聲明,以及雨傘運動的義教行動,皆顯大學學者不遺餘力關注社會,如今學者聯盟成立,亦會有可能遭受攻擊。他質疑現時是否要將內地的「七不講」帶進香港校園,又認為去殖民化,亦包括把校委會及特首自動任校監的制度改掉。

記者:楊梓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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