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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全力反抗,便任人魚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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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都知道:中國共產黨深謀遠慮、領導人陰險奸詐,行騙手段已伸延全球,其他國家也礙於要達成貿易協議而棄掉人權民主自由的爭取,與中共虛與委蛇。中共的目的是拉攏外國勢力,用錢堵塞他們對中共人權倒退的批評。

港人也知道:中共已無所不用其極,要赤化香港、要插手香港議會、傳媒、教育、選舉及種種民生議題。赤裸裸的干預、暗渡陳倉的介入、偷建棧道的攻城掠地,目的只有一個:全面操控特區。

港人更知道:最近的港大事件,是不容置疑的操控手法。梁振英作為校監用盡權力干預港大院校本應自主的事宜、委任建制派進入校委會行使暴力投票,漠視學生、教職員、校友和社會群眾的訴求。目的也只有一個:全面操控港大。

可惜的是,所謂校友關注組領導的抗爭活動,就是看不到他們有Guts、有決心去打這一埸仗, 每次都只是小圈子抗爭,只「歡迎校友參加」,開開記招、發發聲明,然後叫叫口號:繼續抗爭!堅持到底!大不了再做研究、再作諮詢、才決定「進一步」行動。

共產黨已步步進逼,否決了任命敢言的陳文敏教授為副校長,再決定任命舐痔吮癰的李國章為校委會主席。關注組若一再重覆同一行動,記招、聲明、口號、諮詢等,共產黨只會訕笑,俗語云︰睬你都傻!

其實,究竟港大同學、教職員、校友是否不想把事件擴大至全社會參與程度,在校內嘈嘈,叫囂一番,然後默默接受?飯碗、學位至上?港大染紅?干我何事?

特區這光景,就是大家的無權、無助、無奈的心境導致,三無做成的疏離感(alienation) 正正是中共樂見的現象。越來越多人的疏離,像袁國勇棄任校委會成員稱專心做教學或研究的例子,會陸續有來。但大家切勿以為可以採取「去政治化」的生存之道。

由李國章做校委會主席,操控所有聘用任命教職員事宜,寒蟬效應下,只有噤聲才可保飯碗,不屑被操控的有風骨之士便遠離之,港大不久淪為「北京港大」,情何以堪?所有研究也必須「符合」國情、所有出版必須「唱好」祖國,還有學術自由嗎?

這一次讓校委會再次得逞,後果堪虞。再看看本年四月港大副校長(教學)何立仁稱港大將於二O二二年起強制全體學生赴中國交流至少一次,稱「If you don’t want to go to the mainland, don’t come to HKU」。此說至今未見港大學生、教職員或校友大力反抗?正正顯示他們已「被疏離」!

這場港大抗爭,必須要像反國教那一役全民參與才有成功機會,開始動員全民參與才是良策。小圈子抗爭向來孤單力弱,關心港大的事、肯一呼百應的市民必然不甘沈默。誰說港大事「只歡迎校友參加」? 他不是愚蠢? 便是沒打算力抗?也是做做秀、然後默默接受共產黨的魚肉?

我們已進入「全民不合作」、「全面不合作」年代,港人再不醒覺、再用以往的「膠」行動對抗專權,沒有成功的可能!

原文刊在蘋果日報


港大公投反對李國章任校委會主席 3000人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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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港大學生會在10月26至30日發起全校公投,分別就 「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主席必須由教師、職員及學生接受的人選出任」及「李國章不適合在香港大學管治架構擔任任何職位」兩項議案投票。截止昨日(10月27日),投票人數已逾3,000人,投票率累計為19.2%,已超過最低有效投票率(10%)。

港大學生會今次發起的公投,首日投票率已達12,2%。學生會外務秘書黎的琛表示,以往的公投投票率從沒有首日便超過10%。他指參加是次公投的主要爲本地學生,但也有非本地學生投票。他指公投在網上有眾多報導,幹事會亦為此準備中英對照的宣傳單張。黎的琛指此次是關於副校長任命被否決事件的一次全校本科生民意調查,望可反映大多數學生的意見。黎的琛指如議案通過,學生會將據此採取進一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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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投票的文學院黃同學指,她認為是校政制度的問題存在已久,指97年後校監一職由港督改為特首必然出任,已可料到危險。她指特首以委任校委的權力,直接干預一間大學的運作,「我們都知道陳文敏是什麼人,也都知道校委會裏面李國章、紀文鳳這些都是什麼人,這些政商界人否決陳文敏任命,第一理由好荒謬,第二好難猜測背後有什麼原因,枱底可能還有好多嘢干預學術自由」。她投票反對李國章在大學管制架構擔任職位,指李國章在處理科大及中大合併、教院及中大合併的事件中,顯示他不理解大專學校教育,也不尊重院校自主,「給這樣的人做校委會主席係廢的。」不過黃同學認為學生在校政改革中仍然很被動,指校委會中學生代表曾有四席,而近年則減少到兩席,學生在制度內的聲音不足,因此要多採取體制外行動。「但體制外如何做,大家都一路膠著,因為除了罷課、靜坐、抗議、佔領校委會會議室,不知還能做什麼,需要思考。」她認為罷課可能性低,因為校政不公問題需要學校內人士一起處理才有成效,但老師有自己的考慮,要對每個學生負責,不可隨便罷教,若老師對學生的倡議沒有反應,罷課可能不會成功,罷課亦會「拉到好長」,她指按香港生態,公眾關注最多持續一個月。

法學院莊同學亦投票支持兩項議案,她認為李國章不熟悉港大事務,認為投票是學生推動校政改革的第一步,之後的行動要再看形勢,並認為罷課有可能發生。

修讀政治同行政管理和法學的范小姐亦投票支持兩議案,她認為李國章沒有民意基礎,由特首委任,未必清楚港大學生、教職員意願,會做出如否決副校任命般違逆主流民意的決定。

方志恒:在地抗爭,我們才能守住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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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方志恒(香港教育學院香港研究學院副總監)

陳文敏的副校任命被港大校委會否決後,特區政府又隨即宣布,委任反佔中先鋒何君堯和陳曼琪進入嶺大校董會。全面整頓和操控各大專院校,已經是寫在牆上的陽謀。

曾經聽一名中國專家說過,2003年後北京銳意加強控制香港,背後的思路有如當年國共內戰時,攻陷及滲透白區(國民政府統治區)的手法。到了今天,天朝宗主已經明目張膽,以統戰滲透為槓桿,全方位操控香港社會 —— 即透過分派政治職位(人大、政協、各級公職)和經濟利益(港陸跨境商業活動),吸納大批建制精英,然後透過這些代理人,進駐社會各界組織(商會、工會、專業團體、傳媒機構、社區組織、學校團體),伺機而動執行政治任務。

一年前,早已被統戰滲透的律師會,就由會長林新強吹響號角,踐踏法治精神,瞓身為《白皮書》護航;一年後,港大校委會的一眾建制精英,則無視學術自由,粗暴否決陳文敏的副校任命。由林新強事件到陳文敏事件,都折射著天朝宗主全面操控香港這幅大圖像。

當天朝宗主步步進逼,難道香港人只能束手無策,坐看我城核心價值崩塌?

我們別無選擇,只能在地抵抗政治操控

政治,從來不只是存在於政制。面對國家機器鋪天蓋地的政治操控,民主運動不應再停留在「議會選舉運動」,而必須在社會各界別「在地抗爭」 —— 香港民主運動的戰場,不能再局限於爭取普選制度,而必須擴大至在社會各層面在地捍衛核心價值,不論專業界別或社區組織、大專院校或中小學、公營部門或私人企業,都是香港人捍衛核心價值的戰場。

由林新強事件到陳文敏事件,都顯示組織及動員「界別群眾」在地抗爭,是抵抗政治操控的有效方法,也有助捲入更多巿民參與本土民主運動。關鍵是在各個界別的在地抗爭,不應該只是在政治危機發生時,才成立「港大校友關注組」之類的臨時組織回應事件,而必須長期在各界別連結和組織群眾。

佔領運動後,各專業界別陸續出現法政匯思、杏林覺醒、前線科技人員等新團體,這些界別組織絕對是在地抗爭的生力軍。本土民主運動需要發展出更多、更有規模、也更具動員力的界別組織,長期在界別內進行各種組織連結(例如廣泛聯繫及組織業界人士關注政治議題)、監察制衡(例如追蹤研究業界組織委員的政經聯繫)及政治動員(例如協調友好參選業界組織)的工作;並且在發生重大政治事件時,以「公民社會聯線作戰」、「社會包圍政權」的方式,廣泛動員不同界別的巿民,合力抵抗政治操控。

革新保港,在地抗爭。唯有建立、鞏固以至擴大社會各界的民主陣地,香港人才能夠在天朝之下,打出一條革新保港之路。

延伸閱讀:
革新保港 民主自治 永續自治 —— 香港前途宣言
《香港革新論》網址

本文章原刊於《明報》觀點版,特別鳴謝作者及《明報》授權轉載。

我們就是「黨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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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記得上月29日晚,港大校委會以12對8否決陳文敏出任副校長後,學生會會長馮敬恩踢爆多名校委否決的理由膚淺兒嬉。那班有份否決的校委對自己說過的歪理不置可否,卻轉移視線,謂馮同學泄密可恥。當中的是非黑白,眼睛雪亮之士已然一針見血地指出箇中因由,縱然他們地位之高,學識之博,卻竟敢公然在港人面前說出連自己都或許不相信的否決藉口,說到尾也不過是依附權貴的高級奴才而已。怎料,一個月後,又有李國章會上說話錄音曝光,而其回應竟也同出一轍。

如果上月底的爆料事件,已就「法」、「理」、「情」三者有充份討論,甚至已有定論的話,那麼,今次李國章自詡「自己光明正大,批評偷錄音者卑鄙」的說話,毋寧是「夜行人吹口哨」,徒為自己壯壯膽而已。為甚麼他要這樣做?因為這段錄音,除了指陳只是nice guy(好人)及沒有博士學位之外,李國章還質疑政黨背後的動機,竟大逆不道說溜了咀:「你知內地大學有(中共)黨委書記,他們是否也想港大有黨委書記?他(陳文敏)是否黨委書記,安插他入內?」《蘋果日報》(2015年10月29日)

大國手李國章知道甚麼叫「黨委書記」嗎?學校裏「黨委書記」自然是中共黨國不分下的奇怪職位,目的昭然若揭,便是派個卧底暗中監視學校各人的言行舉止,適當時提上黨的忠告,明令校內需緊跟黨的路線,不然就是違背人民的期望。這在共產黨來說,「黨委書記」地位特殊,是各級政府和學校中的一個重要職位了。然而,李國章他竟然在港大校委會上懷疑陳文敏是政黨加插入港大的「針」,怪不得他忙不迭說自己「光明正大」了。因為他這樣將「黨委書記」醜化為敵人加插在港大的「內鬼」,還公然說黨的喉舌《大公》、《文滙》沒有人看,他不怕得罪中共嗎?他高調說自己「光明正大」,就像古代朝廷的臣般,向着皇上高聲呼叫「奴才此心,可昭日月」。

換個角度看,李國章高呼「光明正大」,若不是向黨表忠誠,便是認為自己說的話全部正確,並無半句虛言。然而,問題又來了,如果入主港大校委會是一道梁振英的政治計算,那麼,光明正大也好,誠實無私也好,他要的結果都只是一個,就是要分清敵我,要反對他的人不好受。因此,李國章會上錄音被泄露,他其實只需否認到底,或是轉移視線便可以,毋須就內容表白一番,省得越描越黑,現在看來,說了一句「黨委書記」,卻又來一句「光明正大」,除了予人「賊喊捉賊」之外,亦間接承認中共從來都愛插手干預大學事務,往日如此,今亦然矣!

如果我是他,不如乾脆承認:「我,李國章,還有盧寵茂、紀文鳳、廖長江……我們就是『黨委書記』,全部都是忠心耿耿之士,願為黨效犬馬之勞。」只要他心繫祖國,立下此誓,便不用再說那一大堆廢話,都能得蒙黨的厚愛,士途一帆風順了吧?

記協攝協及三傳媒工會就港大禁制令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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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香港大學成功取得法庭臨時禁制令,限制任何人士傳播商業電台廣播有關港大校務委員會會議的內容,香港記者協會、香港攝影記者協會、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壹傳媒工會及明報職工協會認為,事件對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均有負面影響,期望法庭在下月6日再次審理有關申請時,能作出有利公眾利益的決定。

根據外國相關案例,法庭考慮是否就書籍或印刷品等與言論自由相關權利作出限制時,須考慮是否符合公眾利益和有關作品是否已經刊行(prior publication),在港大校委會的副校長委任風波一事上,有指事件受到政治干預,香港學術自由備受威脅,而校委會則予以否認,將事件公開實在符合公眾利益。

此外,已經刊行的反駁理據亦適用於港大申請禁制令的議題上,因為有關香港大學校委會的會議錄音,在商業電台作出廣播後,已廣為傳播,眾所周知,禁制令已無必要。更何況,在現今網絡無彊界的情況下,已公開的錄音不單止在香港流傳,海外相信亦已以幾何級數傳播,限制香港傳播,只是剝奪港人的知情權,而海外人士則因司法管轄權的原因而不受限制,自由傳播,這對港人而言,實屬荒謬。

五會尊重香港大學申請緊急禁制令的權利,但本會同時留意到,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委員的行事指引及守則》訂明,校委會的決定和行動必須向公眾問責,而所有決定和行動亦應盡可能公開和解釋理由。

遵守禁制令

記協等7傳媒團體發起聯署 促港大撤回禁制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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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港大在上週(10月30日)向法庭取得臨時禁制令,稱禁止商台及其他人士發佈港大校委會的任何文件。部份媒體一度擔憂違反禁制令而將報導下架。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昨取得禁制令文件,發現文件有包含「公眾領域豁免」的附帶條件,批評港大僅以新聞稿發部份禁制令內容「不理想」,記協等7個傳媒團體則發起聯署,促港大自行撤回禁制令。

港大校委會多斷錄音被傳媒流出,港大在上週向法庭申請臨時禁制令,新聞稿中稱「禁止商台及其他相關人士使用、發佈、披露大學校務委員會的資料,包括會議錄音、議程、會議檔案、會議紀錄及校務委員會的任何文件。」然公眾至今仍未得知禁制令全文內容。

香港記者協會、香港攝影記者協會、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壹傳媒公會、明報職工協會、獨立評論人協會及大專新聞教育工作者聯席7個傳媒工作者團體,今午到港大請願並發起聯署,要求港台自行撤回禁制令。團體呼籲「各關注香港新聞自由、言論自由狀況的新聞工作者及新聞系師生,參與聯署,集合力量,表達對港大申請臨時禁制令,嚴重打擊香港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剝削公眾知情權的關注。」

聯署於11月4日晚上11:59截止。法庭將於11月6日再次審理禁制令申請,如有人反對禁制令,須出席聆訊陳訴反對理由,記協正諮詢法律意見是否參與聆訊。

【新聞工作者及師生呼籲香港大學撤回禁制令】

我們是一群新聞工作者和新聞系師生,對於香港大學申請及取得臨時禁制令,禁止商業電台及任何人士發布有關港大校務委員會會議的錄音、文件及內容,我們深表遺憾,認為港大此舉嚴重打擊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剝削公眾知情權,呼籲港大撤回禁制令。

港大校委會委任副校長風波,涉及大學院校自主、學術自由等重大公眾利益,引發社會廣泛關注。根據港大《校務委員會委員的行事指引及守則》,校委會的決定和行動必須向公眾問責,而所有決定和行動亦應盡可能公開和解釋理由,但校委會一直以保密制為名,拒絕詳細交代不接納物色委員會惟一建議人選的理由,只是一味否認沒有受到政治干預,令社會疑慮日益加深。基於公眾利益,傳媒有責任和合理理由,揭露箇中內情。商業電台公開相信是校委會會議的錄音聲帶,讓公眾了解校委會不按慣例,否決物色委員會建議人選的理由,其他傳媒跟進報道,正是克盡新聞界天職的表現。

我們認為,港大申請禁制令,明顯妨礙港人享有的言論和新聞自由。根據《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十六條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九條保障的發表自由,任何人均享有尋求、接受和傳遞各種消息和思想的自由,港大申請禁制令,禁止所有人士使用、發布、披露校委會的會議錄音、議程、會議檔案、會議紀錄及任何文件,嚴重及不相稱地損害公約保障的表達自由。

更令人憂慮的是,作為公共機構的香港大學,利用禁制令限制公眾了解和監察校委會這涉及公眾利益的決定,一旦其他理應受到傳媒監察的機構、公職人員會爭相仿傚,利用禁制令阻止傳媒履行第四權的天職,勢必助長黑箱運作,權力腐化,市民利益豈有不受損之理!

我們必須指出,港大申請禁制令之舉,既不符合公眾利益,其念茲在茲要保密的會議內容,亦已因為傳媒廣為傳播而失去機密性,禁制令已無必要。更何況,在現今網絡無疆界的情況下,已公開的錄音不單止在香港流傳,海外相信亦已以幾何級數傳播,限制香港傳播,只是剝奪港人的知情權,而海外人士則因司法管轄權的原因而不受限制,自由傳播,這對港人而言,實屬荒謬。

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是大眾得享各種自由的基礎,我們期望,港大作為香港最高學府,秉持推動學術自由的天職,守護言論和新聞自由,改弦更張,撤銷禁制令的申請。我們更期望,法庭在周五再次審理有關申請時,能作出有利公眾利益的決定。

倒行逆施絕去路 公投明志顯正途 香港大學學生會就全民投票結果之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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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學學生會全民投票塵埃落定,五千多名同學投票表態,大比數通過兩條議案,足見民意。梁振英必須正視投票結果,回應同學訴求。

是次公投結果以及早前畢業生議會通過之議案,均明確指出行政長官任命新任校務委員會主席前,必須就人選於校內進行諮詢,以確保來屆主席為校內教師、職員及學生所接受。若梁振英繼續倒行逆施,存心安插親信為新任校委會主席,勢將令港大進一步分裂。

院校自主為我校過去立足國際之根本。惟政權先在副校任命中干預港大內政,後更安插教育沙皇李國章於校委之中。種種事件可見政權對我校自主的侵凌,未來定必變本加厲。本會希望新任校委會主席能接納校內人士聲音,並推動校委會改革,以確保教師、職員及同學聲音能充份於校委會內表達。

近五千位同學反對李國章僭居校務委員之位。本會促請李國章立即辭任校務委員,向眾港大師生問責。亦望眾校務委員秉持港大自主之貴,使校委會成為捍衛港大自主之基石。

以古為鏡,可以見興替;以人為鏡,可以知得失。半載動蕩,絕非我校師生樂見,本會希望不論在位者,抑或師生校友,能一同守衛院校自主,真正以港大利益為依歸,讓我校重回正軌。

香港大學學生會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日


港大洩密-傳媒價值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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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命機制與傳媒功能

日前紀文鳳與李國章在港大委員會議的發言錄音後被公開後,前者著眼陳文敏利用外界力量,試圖以威嚇等激進方式致委員任命他,質疑其誠信;後者提出陳被作黨委書記之嫌,考慮獲任命後的獨立性。然而,當任命機制被其它因素所蓋,社會的大專教育產業因此運作被污染,涉及公眾利益之因素,議題便由學校獨立行政過程,成為社會的質產權益問題,大眾的討論和傳媒報導理應開始。

保密原則與公眾利益

追求討論過程時,合理維護自身和對方的權益考慮,把會議獨立性提高,理應遵從保密原則。然而,在社會教育產業發展議題上,港大為本港學府,其副校任命過程將關係至社會未來成員質素培訓,理所當然所重視。不過,事件反映任命機制被凌駕,運作過程便涉及重大公眾利益。再者,由於記者手執第四權的監察社會之責,所以後者的社會利益便大於前者委員會原則。

尊重保密與事件價值

關於過程屬偷錄還是披露之矛,實是討論公開的主動或被動模式。今次港大事件近似美國的水門事件,偷錄過程後,消息便披露於公眾目光之下,供大眾研究社會利益的輕重。此事的獲取過程不是公眾重點而是公允與否之果。顯然考慮以事件的果推倒討論之始,引起矛盾在於價值着眼點。事實上事件誰是誰非,合理地以公眾權益為依歸。

原則與實際

最終事件的討論為在乎原則與實際,互相制衡的角力。法庭的禁制令仿似為角力戰暫停,但難以因此停止事件發展的公眾關注度。為維護傳媒公信力,追查力度有增無減,因此我確信港大若是要堅守崇高尊嚴,理想的下一步總離不開公開討論和交代,以法達義的社會運作的原則。

記協反駁梁振英 稱洩密監察權貴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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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行政長官梁振英今早召開行政會議前,有記者問到港大校委會錄音外洩一事,梁振英洩密「不道德」,與新聞自由無關。記協發聲明反駁,不同意「不道德」,之說,指洩密爭取公義監督權貴,在本地及海外媒體常見,並引述2014年澳洲傳媒揭發梁振英收取澳洲UGL400萬英鎊(約5000萬港元)「離職安排款項」未有申報一事,認為不能以保密凌駕公眾利益。

記協聲明指,內幕人士向傳媒提供保密資料,「往往是因為既有的申訴、監察或制衡渠道失效,而事涉公眾利益。」港大校委會錄音外洩原因為校委會未有向公眾交代否決副校長人選,記協不同意梁振英形容為「不道德」,指「倘以保密凌駕公眾利益,將會削弱輿論對權貴的監督。」

梁振英今早回應港大校委會錄音外洩、港大申請禁制令一事,稱社會行事規則必須遵守,指即使是新聞界也有「off-the-record採訪」,指校委會委員在不知情下被錄音,是「十分不道德」及違反社會行事規則。梁振英又指事件與新聞自由無關,「本身這件事十分錯」。

對於港大校委會現任主席梁智鴻即將任滿,梁振英稱對新主席及其他委員任命「沒有消息」。

港大校委會老婦失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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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老婦失貞,不如老舉從良。擾攘一年的港大副校風波,不單未因港大校委會以12比8票否決任命陳文敏為副校長而終結,反而醜聞接二連三,愈演愈烈。

老羞成怒 掩蓋醜聞

港大校委會以所謂保密協議為藉口,拒絕公布否決任命陳文敏的合理理由,給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召開記者會踢爆後,尚可以拒絕證實內容,甚至由所謂哲學家指控學生說謊而迴避實質問題,但商台相繼爆出李國章和紀文鳳在會議上的錄音講話,原汁原味,建制派無恥無理甚至涉嫌誹謗的言論便暴露無遺。

港大校委會至此不能否認,老羞成怒之下,竟然報警處理,而主席梁智鴻甚至未經校委會同意便決定向法庭申請臨時禁制令,企圖掩蓋醜聞,阻止傳媒繼續揭發港大校委會不能和不敢見光的會議內情。

根據梁智鴻拒絕澄清的港大聲明內容,港大表示已成功向法庭取得臨時禁制令,針對商台及任何擁有、取得或被接洽購買港大校委會機密資料的人士,禁止他們使用、發布或披露任何校委會會議的錄音、議程、會議紀錄、會議檔案及任何校委會的文件;任何可能指出大學成員(包括教職員、學生及校委)在上述校委資料中角色的資料,亦被禁制發布。正式禁制令將於本周五(6日)在法庭審理。

臨時禁制令涵蓋範圍之廣泛,根本荒謬絕倫,違反常理,但由於梁智鴻和港大發言人拒絕證實確實內容,一般傳媒為免惹上法律麻煩,被指藐視法庭,大多不敢以身試法。

其實,法庭只是基於保密誠信的法律基礎,認為可能會有其他校委會錄音流出,才頒布臨時禁制令;但禁制內容亦只是指相關錄音而已,並非如港大聲明所指涵蓋所有校委會會議任何文件和資料,並且沒有時限,而港大必須證明發布者知悉禁制令內容,才能指發布者違反禁制令。

港大至今只有向商台發出律師信,但分享有關錄音的網民和其他傳媒,其實都是在公共領域取得,除非亦收到律師信,否則根本毋須理會港大獲得的臨時禁制令,不必刪除上載的錄音。

況且,臨時禁制令是法庭聽取了港大單方面的理由頒布的,現時商台已考慮申請提前聆訊,而記協等新聞團體亦考慮申請成為申辯人;禁制令能否長期有效,阻止傳媒履行天職,讓公眾知悉真相,實在令人懷疑。

然而,不管法庭裁決如何,可以確定的是,所謂保密協議這塊遮醜布根本掩蓋不了港大校委會一眾建制派校委的醜惡嘴臉和無恥言行。原因很簡單,因為整個風波都是中聯辦和689政權指令下的政治任務,目的就是要對雨傘運動秋後算賬、剷除和追究港大校內的民主力量,並且趁機把權力伸向大專學府,名正言順地干預院校自主和打壓學術自由。

左報洩密 無人追究

的「貞婦」不敢公開言明的,《大公報》和《文匯報》的社論早已清楚說出了;而最先洩密和採用盜取港大校長電郵爆料攻擊陳文敏和港大法律學院的也是左報,港大先前不去和不敢向左報發出禁制令,今天一群失德「貞婦」的醜行被揭發於人前,便暴跳如雷,辣手對付,企圖掩蓋一眾悠悠之口,如斯雙重標準,不是老羞成怒,又是什麼?

可是,紙永遠包不住火,梁智鴻一眾「貞婦」的劣行,只會欲蓋彌彰,令公眾更加深信,他們都是正在進行一些不可告人的醜事。事實上,商台爆出的兩段錄音,恰好證明被主流傳媒輿論抹黑,以及李天命誣衊說謊的馮敬恩說的都是真話。他的道德勇氣和良知,才是以「明德格物」為校訓的港大最值得珍重和引以為傲的資產。

港大的前途,再不能信任和取決於一班早已道德失貞、人格破產的老朽,由他們把持的校委會亦不再值得尊重。要保衞港大、捍衞大學自主和學術自由,不管港大學生、教職員和校友,以至公眾,都應該從體制內和體制外進行鍥而不捨的鬥爭,揭露一眾失貞老朽的醜惡嘴臉,撕破他們的遮羞布,把他們從權威的學術殿堂上拉下來,讓新生的道德力量進駐港大,教鳳凰在火浴中重生。

原文刊在信報,獲作者授權轉載

記協就禁制令提出抗辯 斥港大堵新聞界及公眾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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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港大早前申請禁制令,禁止商台及任何其他人使用或透露校委會內容。商台已與港大達成共識,同意不再播放兩條聲帶及其他校委會內容。記協今日表示將加入訴訟,就禁制令提出抗辯,指港大作為公共團體、受公帑資助,竟在決定受公眾質疑是不作解釋,反而申請禁制令,目的為堵新聞界及公眾之口。

記協今日正式就港大申請禁制令一事,,申請成為申辯人,聆訊將於明日進行。記協在新聞稿中指披露內部資料以揭露不公義、維護公眾利益,是每一個新聞工作者及新聞機構的天職。對於港大作為受公帑資助的公共團體,竟申請禁制令「堵新聞界和公眾之口」,拒絕回應受公眾質疑的決定,期望藉禁制令禁止社會討論校務委員會所有事務,記協對此表示遺憾。

記協認為港大以禁制令規避問責,剝奪市民知情權,擔憂其他應受社會監察的公共團體仿傚,「以昂貴的司法程序,打壓新聞自由」,形容是極其惡劣的先例。記協指作為香港最大的獨立新聞工作者組織,參與抗辯是「責無旁貸」,將反對港大禁制令申請,「以捍衛言論和新聞自由,保障公眾知情權。」

記協早前聯同香港攝影記者協會、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壹傳媒工會、明報職工協會、獨立評論人協會及大專新聞教育工作者聯席七個傳媒工作者團體發起聯署,要求港大撤回禁制令,獲946名新聞工作者及新聞系師生響應。記協表示聯署人來自最少19間印刷媒體、6個電子傳媒、8間網媒、6個外媒及7間大專院校。

撤銷禁制令,還我知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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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校委會風波越鬧越大,有校委成員擔心箇中不可告人的醜聞越揭越臭,入稟法院,禁止商台及任何人使用、透露校委會會議的錄音及紀錄。這舉動牽一髮動全身,不單阻礙傳媒報道真相,根本就是剝奪公眾的知情權。事態嚴重,香港記者協會等七個傳媒工作者團體,發起簽名行動,並到港大遞交請願信,促請港大自行撤銷禁制令。

港大回應稱行動是要維護校委會尊嚴,並非挑戰傳媒。這個可笑的借口,公眾又怎能不嗤之以鼻。校委會內的部份成員,在這一齣否決副校任命的鬧劇中,醜態畢露,先有盧寵茂的疑似「插水」事件,全城轟動;再有傳媒爆出李國章的荒唐發言,全城譁然。

不去批評發言人的中英夾雜、文法錯漏的拙劣語文能力,單是當中的邏輯繆誤,也教人啼笑皆非。根據他否決任命陳文敏為副校的立論,原來只需成為眾人眼中好人便能做十二年法律院院長?原來沒有博士學位便不能勝任副校長? 這些說法已被陳文敏逐一反駁,不贅。其實他這次發言暴露了他自己的狼子野心,想做「黨委書記」或是在共產黨權力圈內撈一個什麼政協等奴才身份的是他自己? 正正是彿洛依德式失語(Freudian slip of tongue)的例子。

這邊廂公眾還正在恥笑李國章的發言時,那邊廂又爆出另一位校委紀文鳳的發言。這位「企業的行政總裁及僱主」批評陳文敏「製造爭議,利用外間及內部的力量,直接或間接地去游說、預先表明、脅逼、恐嚇、偽造,有時甚至威嚇校委、會成員去通過他的任命」云云。不明事態發展的,真的有可能誤信這含血噴人、涉誹謗、惡人告狀式的發言。

自稱是「有獨立的判斷及道德規範」的紀文鳳,正是此地無銀三百兩的自辯。大眾市民怎會不知道她的判斷來自何方? 她的道德受什麼規範? 她所謂作出的「評估都是基於公眾的最大利益」,跟梁振英和林鄭月娥等高官經常掛在口邊的「為市民服務」如出一轍。市民心裡有數,完全明白他們這個「公眾最大利益」是如何計算出來,怎會輕信謊言?

眾人皆知,整件事的始作俑者不是陳文敏,而是校委會內很多委任校委把一個再簡單不過的聘用副校程序,為了政治打壓而上演了一場荒誕的「等埋首副」鬧劇,抹黑陳文敏,違反程序公義,漠視同學、教職員、校友的訴求,拖延任命,謊話連篇,公眾看得咬牙切齒,都想校友關注組把和稀泥式的抗爭行動升級,才能挽狂瀾於既倒。

當馮敬恩向公眾交代校委會的決定,報告那些委員荒誕離奇的說話時,就被抹黑為「大話精」,甚至被校委揚言要懲處他 ; 現在委員發言曝光,證實「大話精」另有其人。校委會居然不讓馮敬恩繼續參與校委會的討論,又一次用議會暴力驅趕他出校委會。學生為了公義,為了反對不合理的決定,勇敢地做「吹哨人」,校委諸公就拿出保密協議來辯解,要懲處他。其實,任何保密協議都不應凌駕於人權、法律及公眾利益之上。當一群人為非作歹,秘密作出違反公義的決定,被公眾知悉,歹徒們可有權利用保密協議來隱瞞惡行?

很明顯,校委會內充斥著魑魅魍魎,用保密協議來瞞騙公眾,把自己的荒唐、無知、霸道、謊言都遮蓋起來。現在一個又一個的錄音片斷把所有惡行暴露於陽光底下,真相逐一披露。其中一位校委成員陳坤耀更建議公開所有會議記錄,把牛鬼蛇神嚇得立即要申請禁制令,避免更多的醜行現形,根本就是作賊心虛。現在拋出「維護校委會尊嚴」的借口,更是欲蓋彌彰。尊嚴盡失的校委會,只會令市民繼續訕笑,更加大聲疾呼:撤銷禁制令,還我知情權!

【港大禁制令】禁制令獲延續 已流出內容屬公眾領域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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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左)港大學苑總編劉以正、(右)港大政治及法律系二年級學生李熙信

(獨媒特約報導)高院原訟庭今日審議港大就商台禁制校委會會議錄音之禁制令,昨日商台已與港大方面達成共識,今日並無派代表出席。除商台外,禁制令亦大包圍禁制持有相關資料人士,共有五方申請作被告或介入人(intervener)或按禁制令第七條作有利害關係的各方(interested party),包括《蘋果日報》、港大校友關注組代表葉建源議員、港大政治及法律系二年級學生李熙信、香港記者協會及港大學苑總編劉以正。最終港大獲延續臨時禁制令,但已公佈的內容包括已經流出公眾領域的兩段錄音內容、錄音騰本,以及馮敬恩9月29日記者會內容屬公眾豁免。

【港大禁制令】港大:無意與傳媒開戰 李柱銘:What else could it be?
【港大禁制令】英國資深大律師庭外高呼:支持學術自由

港大代表Clifford Smith資深大律師稱由於申請禁制令過程趕急,禁制令內容難免有漏洞,「沒有東西是完美」,申請延長臨時禁制令14至28日,以便港大修改禁制令字眼,才進行完整審訊處理重大爭議。申請人又質疑各人的陳詞及傳票僅在昨晚辦公時間後或今早送達,他及其律師團體沒有足夠時間處理。

代表港大政法二年級生李熙信的潘熙資深大律師就質疑,禁制令大幅度的修改無疑是在申請新的禁制令,重申希望法官移除不法禁制令。代表葉建源的梁家傑資深大律師指禁制令是不義及具欺壓(unjust and oppressive),讓禁制令延續多一分鐘亦嫌多。

林雲浩法官同意港大代表陳詞,下令收窄禁制令範圍,並指示港大於11月18日前遞交陳述書,審訊押後至11月24日。法官指押後審訊的其中一個理由,指由於梁智鴻今日後將離任校委會主席,港大法律代表需逐一向24位校委會成員徵詢意見。代表《蘋果日報》的李柱銘大律師直斥安排不合理,促由主席一人決定的禁制令,應如港大校委會主席一職同時於今天起失效。反對一方可在17日就申請人文件再特別向法庭申請提交文件。

港大校友關注組代表葉建源議員在庭外質疑,梁智鴻不能代表港大校委會申請禁制令,同時要求校委會交代上次推翻物色委員會的決定。

林官續頒佈臨時臨時禁制令(就臨時的臨時禁制令)要點:

1)港大禁制令禁制包括2014年6月30日開始的所有會議內容;
2)公眾豁免包括已經流出公眾領域的兩段錄音內容、錄音騰本,以及馮敬恩9月29日記者會內容,但刪走原有禁令中「違反保密責任」條文;
3)此禁制令將於處理正式禁制令申請或法官有進一步命令後失效。

記者:方澍欣

【港大禁制令】英國御用大律師庭外高呼:支持學術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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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右)英國御用大律師Edward Fitzgerald QC(左)外國記者會代表Francis Moriarty

(獨媒特約報導)今日高院就港大禁制校委會會議內容之禁制令進行審訊,多方擬加入聆訊,審理法官為林雲浩法官一度質疑各申請人位置。

【港大禁制令】港大:無意與傳媒開戰 李柱銘:What else could it be?
【港大禁制令】禁令獲延續 已流出內容屬公眾領域豁免

港大校友、學生及傳媒共五方今日到庭,李柱銘資深大律師代表《蘋果日報》,梁家傑資深大律師代表港大校友關注組代表葉健源議員,譚俊傑大律師代表香港記者協會,黃瑞紅大律師則代表港大學苑總編劉以正,另一名擬加入聆訊的港大學生李熙信則正申請法援。港大一方則由Clifford Smith資深大律師及郝曉田大律師代表。

林官先就各申請人參與訴訟的權利(standing)提出疑問,要求眾人重新思考,並質疑由潘熙資深大律師及Anson Wong代表的港大政治及法律系學生李熙信,是否能以「港大成員」的身份介入,「否則就會有成千的學生來申請。」潘回應指若禁制令修改後能保障學生利益的話,會重新與學生商討。林官在審訊前申明他為港大法律專業課程畢業生,同時為港大榮譽教授 。他指此利益不足以構成利益衝突,庭上無人爭議。

雙方在中午休庭前一度爭辯 李柱銘多次激動陳詞

港大代表指,由於反對的眾多團體僅在昨晚或今早遞交文件,他們沒有時間預備及向法庭再遞交陳詞及證供。反方則指港大早在申請禁制令之時,就應交待港大作為申請者的合法性,以及指出全部事實。多名大律師重覆引用案例指,申請方有責任先向法庭論證,而非把責任交由反對一方挑戰。他們均指,若然申請方刻意避開討論申請的基本條件,實是誤導了法庭。

最終林官認為,由於雙方可作充份陳詞屬於公正審訊的基本條件,拒絕了反對方的陳詞,延續禁制令並押後聆訊。李柱銘大律師在討論其後正式審訊的安排,一度激動質問:「港大就算要事後確認(rectify)主席的決定也好,也不需要14天的時間去補交他們已有的文件。更何況申請方一開始就不應被批準申請,為什麼要再浪費(法庭的)時間及金錢?」當梁家傑再次發言希望指出法律觀點時,林官中斷其發言問:「(你們反對方的五位大律師)是否又要再輪流發言?」

反對方與法官就他們回應申請方文件時間同樣爭持不下,法官指反對方無需再作陳詞,只批準港大在正式聆訊前一兩天遞交文件。反對方則稱希望法庭最少給他們兩天去閱讀文件。李柱銘一再強調,「法官需要平衡雙方利益,公平原則要求我們雙方都有相同的待遇。法官建議的安排實質令反對一方不能再作補充陳詞,我們並沒有充份條件去協助法庭作公正的裁決。」多名律師都強調安排對反對方造成難處。法官最終提早了港大遞交文件的日期至11月20日,維持反對方需特別向法庭申請補交文件的決定。

傳媒議員到場支持港大 英國御用大律師:法律永遠偏向保護學術自由

英國御用大律師Edward Fitzgerald QC路經高院碰見港大學生時,稱非常支持港大的好人(the HKU good guys)。他指法律原則上永遠高舉學術自由(the law always leans on the side of academic freedom),又稱他支持港大人捍衛學術自由。外國記者會代表亦向在場人士派發聲明,稱他們全力支持記協加入審訊的決定。他們指事件已對傳媒造成嚴重寒蟬效應,而大家被禁止討論的正正涉及公眾利益,以及本城最受尊重、最歷史悠久的大學的運作。

在場人士包括記協主席岑倚蘭及埶委、何俊仁議員、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及外務副會長李峰琦,余若薇資深大律師下午亦有前來聽審。多間媒體亦於早上9時到場排隊,以免未能入場報導。審訊中止時常會見二十多名記者圍於大律師討論的忙碌場面。

記者:方澍欣


【港大禁制令】港大:無意與傳媒開戰 李柱銘:What else could it 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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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到庭旁聽的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

(獨媒特約報導)今日(11月6日)高院就港大就校委會會議內容之禁制令進行審訊,《蘋果日報》、港大校友關注組代表葉健源議員、港大政治及法律系二年級學生李熙信、香港記者協會,以及港大學苑總編劉以正等介入成立禁制令反對一方,港大獲法庭延長臨時禁制令,案件於11月24日再訊。

【港大禁制令】港大禁制令獲延續 已流出內容屬公眾領域豁免
【港大禁制令】英國資深大律師庭外高呼:支持學術自由

港大代表律師在庭上指,港大無意跟傳媒「撩交打」(it is not our side’s intention to enter a fight with the press)。辯方律師則指,港大於10月30日申請禁制令,其後只送達至校委會成員,並要求他們保密禁制令的內容(申請方後來補充,港大只是通知校委會成員,而非要控告他們)。港大在11月2日才公佈法律文件內容,而律師們在11月4日才收到相關法律文件。申請方律師更多番要求律師保密相關文件,包括港大教務長的誓章、網上可供閱讀的內部操守指引(Code of Practice)及其他已公開的文件。代表《蘋果日報》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回應指,禁制令的範圍極為廣闊,讓公眾(包括媒體)知道有禁制令卻不公佈有豁免,申請的程序又不合符正常做法,「豈會不是向傳媒開戰?」

續指禁制令希望保護的內容,早在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公佈校委會討論內容時流出公眾領域,商台所播出的錄音內容只是一個逐字紀錄。李柱銘又指教務長的誓章中,透露有關是否任命陳文敏的會議內容只花了一小時,因此禁制令的部份也只應禁制那一部份的內容。港大在修改禁制令內容時,卻要求保密所有校委會會議內容,甚至提出由2014年6月30日開始禁制。代表港大政法二年級生李熙信的潘熙資深大律師反駁,指港大的申請書第3段中申明,港大只希望禁制10月29日當天的內容,無證據表示港大或法庭應考慮是否禁制所有會議的內容。法官同意港大陳詞,禁制由14年6月開始的所有會議內容。

反對方:梁智鴻一人為何可以以港大之名申請禁制令?

反對方最主要的論點為港大提出申請禁制令的權力,李柱銘認為首先要處理的是誰有權力提出訴訟。他指他作為校友不認為港大可以以學校整體的名字提出禁制,「我不知道誰是真正的申請人,我就稱它為幕後主腦(the mastermind)。」梁家傑則指校委會主席梁智鴻曾公開表示,是他一人作出申請禁制令的決定,梁智鴻才是真正的申請者,而非港大。

梁家傑又指,梁智鴻選擇按內部指示,申明事態緊急,無法在下次校委會討論,因此由一人決定以港大整體的名義申請禁制令。代表劉以正的黃瑞紅大律師則引用案例指「若申請人的申請權力(authority)受到挑戰,讓申請行動繼續必然是錯誤的。這一點是必需立刻決定,而舉證責任是在申請一方。」反對方指一旦申請方無法證明申請人有權提出申請,法庭必須除去禁制令申請。

反對方:港大有意隱瞞

按禁制令的單方面聆訊法律要求,申請方必須向法官指出所有完整相關的事實(full and frank disclosure)。此責任是緣於臨時禁制令屬單方面申請,申請人有責任令法官了解事實的全部。梁家傑總結指港大在四大方面有所隱瞞。第一,校方沒有指出操守指引中有關主席授權的條文,令法官不知道他需要處理申請人的法律地位問題。第二申請人沒有指出操守指引中除了保密原則外,另有學校管理的七大原則,包括需公開透明及向大學負責。第三,申請人並沒有向法庭交代相關法律文件有需要保密的地方,以證明有需要令公眾不得知道禁制令的條文。由於禁制令主要依賴教務長的誓章,但誓章並無交代除保密之外,涉及公眾利益的處理原則。梁家傑以操守指引中的第一條,即「大學的職責是守護學術自由及學術自主,它應容讓多元意見……」指誓章完全沒有觸及大學應有的價值,構成不公。第四,申請人也沒有向法官解釋禁制令已經不再緊急,當兩段錄音已經發佈了以後,校委會已經不需要再向法庭提出申請,特別是商台已承諾不再發佈相關會議的資料。代表記協的譚俊傑大律師再補充指,新聞具有時效性,禁制令再延續多一天都會對新聞自由構成重大傷害。

法官最終因港大未有時間預備陳詞,拒絕即時撒回禁制令。在雙方同意收窄禁制令範圍後,最終把聆審押後至11月24日。

記者:方澍欣

港大申請禁制令牽爭議 校董師生均指李國章不宜任校委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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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城市論壇》今日討論港大早前申請禁制令一事,會上討論港大申請禁制令的做法外,參選港大校委會的港大生物科學學院副教授林文量表示,希望當局委託港大前副校長楊紫芝作校委會主席,因她在教育及管理上有一定經驗。他認為師生對李國章有意見,李不適宜任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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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張達明認為保密不應絕對化,不然會在會上「亂講野」。他亦表示李不適合任校委會主席,港大校董會成員謝偉俊則指李的能力是適合人選,但港大現階段要休養生息,所以李現在不適宜。而港大學生會早前的全民投票結果顯示,共有近4785人認為李不適宜在港大擔任任何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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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達明形容,港大今天事已至此是不幸及遍體鱗傷。他表示偷錄不一定有問題,如法庭會著眼在公眾利益上作判決,透過公平公開的過程讓公眾知道。他又批評校委會不說任何理由向公眾交代,便否決物色委員會的提名做法有問題。

謝偉俊則指自己認同張達明的講法。他又重提在佔領金鐘清場時,同樣有辯方律師上庭答辯,應該讓雙方都有表述的機會。教聯會副主席胡少偉表示自己欣賞商台和港大的互相聆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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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文量表示偷錄是不好的。他認為應要求校委公開會內的發言內容,而校委應是本住專業知識和良心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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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協副主席任美貞指,港大是一個每年使用近十幾億公帑的公眾機構,所以今次是牽涉及公眾利益的問題,新聞界要求披露會議內容是責無旁貸。

任美貞表示對商台感到失望,港台今次的做法「過到骨」,其他人便會有樣學樣,禁制令到時滿天飛。她形容港大是用誤導的手法,令媒體的內容及相關資料下架。謝偉俊認為需要小心處理,不需要原汁原味去播,建議港大應該在申請禁制令和商台「傾下先」。

張達明質疑港大是公眾機構,其會議內容和其他事例,如明星的私隠不同;不應貿然便申請禁制令。而商台財雄勢大,應主動抗辯;不然先例一開,便會有寒蟬效應。謝偉俊則不斷強調,必須平衡兩方的聲音作平衡。胡少偉又表示,每人的公眾利益定義不同,不應因此而破壞院校的正常運作。

也請王䓪鳴反對李國章和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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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來源:香港《蘋果日報》網站)

正所謂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又有香港大學保皇校委的賊話錄音流出,香港的法庭不是頒下了一個臨時禁制令的嗎?那個媒體夠薑冒「藐視法庭」的罪責,再三揭開校委會一眾港大「信託人」(信錯人)藉著「保密協議」做盡骯髒事的遮醜布?

台灣網界接力放料

這一次的義舉不再是由香港媒體發起,而是台灣一個名叫「批踢踢」的網上討論區,在「習馬世紀會」的翌日,由網民「懦夫救星」以題為「今日香港,明日台灣?」上載,確實造成了攞景兼贈興的效果!

這次由台灣網界支援香港院校自主學術自由的義舉是偶然的嗎?!當然不是!之前的台灣「大陽花運動」和香港「雨傘運動」,兩地社運組織早已經是互有連繫,在輿論救濟上互相支援,相信這樣的民間交流與互動的情況只會繼續發展下去,不是極權政府憑文攻武嚇可以斬斷。

地球村之下,訊息流通禁制不了

我要說的是,這樣的情況難道真的很難預測得到嗎?港大前校委會主席梁智鴻自把自為地向法院申請禁制令,難道想像不到,在這個由互聯網串連起來的地球村,訊息的流通是沒有辦法禁制的嗎?!

事到如今,本來公開所有會議內容才是最能贏得公眾好感的一著,因為畢竟馮敬恩已經把各閹人在會議內的發言大致公佈了,若梁智鴻懂得反過來玩,索性公開所有內容,那些說了賊話的閹人還可以理直氣壯:「這是我的真實意見!」梁智鴻卻申請禁制令,把火頭燃向傳媒的新聞自由和公眾知情權,這些都是香港人信奉的核心價值,把事情的意義愈捲愈大。

好難相信,從政三十年的公職王的Crisis Management 可以渣成咁!

一次過全面公開會議內容

梁智鴻的處境困難嗎?Well,是不容易!不過,都唔係話無得拆,申請禁制令之前,其實梁智鴻只要假扮是站在「中立」位置負責處理會議程序的人,情況衰不到那裡,但他撲出來申請禁制令就真係蠢到無朋友,這叫做引火自焚,加上把所有校委一下子通統變了被告,請問以後的會議點開落去呢?!若是索性把會議內容公開,其實公眾都已經知道班閹人的醜行,公開了內容也不會有什麼影響,反而令事件立時失去發酵下去的空間,這招叫做轉守為攻,釜底抽薪。

從這一件事反映,香港政界的政治水平真係有很大的提升空間!

王䓪鳴的虛偽

好了!講到這裏,當然不可以放過王䓪鳴啦!王䓪鳴反對陳文敏當副校長的主要及唯一理據是這個選擇會分裂港大,分裂港大的元兇是校監689,也請王䓪鳴支持廢除特首當大學校監的制度!若然李國章真的當上校委會主席,可以肯定港大的政治紛擾和分裂情況更加嚴重,也請王䓪鳴表態反對!若只是針對陳文敏一人,妳只是在堂皇的借口下演一場虛偽得叫人作嘔的戲!

究竟誰在分裂香港大學

王䓪鳴的理據符合實情嗎?當然是將事實完全扭曲,跟涉嫌誹謗陳文敏的紀文鳳的劣行無異!

正所謂,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

陳文敏當副校長,香港大學本來就沒有人覺得有問題,香港市民根本就不關心這個議題,何來分裂或團結香港大學的問題?!

直至文滙大公挑起議題,689透過他的代理「攪屎棍」在校委會stir up這個議題,才成為了令全港沸沸揚揚的大事件。

是誰令副校長的委任政治化,是誰在分裂港大?!

中共、689和你們這幫為保個人利益棄公義不顧的保皇校委!關陳文敏啥事?!

689排除異己的模式

不去論王䓪鳴的真正動機,但邏輯之錯謬竟然出於這名多年從事青少年工作的領袖,能否令人不搖頭嘆息?!

要是依著王䓪鳴不分是非的邏輯,以後中共和689行事還不容易?!他們反對的人,就發動文滙大公去攻擊,689指使代理屎棍去做嘢,然後為了不要分裂,就不理固有程序,否決人選。

咁不如索性中共和689說了算把啦!

港大是香港的縮影

香港大學就是香港的縮影,689伸出污糟邋遢的雙手干預原本屬於大學自主範圍的事情,全面引用校監的權力,安插閹人進入校委會,破壞院校自主和學術自由。這樣的情況跟中共收回香港普選承諾,用「白皮書」重新演繹「一國兩制、港人自港、高度自治」是同出一轍的。

有人會說,事已至此,蟻民抗爭是無法令政權骯髒的手縮回去的。我並不認為如此!我們不能確定的其實只是每一次抗爭帶來的結果,但持續的抗爭,待一天政權的氣數和意志衰弱下來,形勢就會突然逆轉,而持續抗爭是令到瘋狂的政權行事愈益乖張,間接成了它的催命符。

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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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業機構中,保密原則是十分重要的。商業機構開會所討論的,泰半都是商業秘密,若果被流出,對公司會做成不可估計的損失,甚至會被惡意擊,後果不堪設想。所以,在商業機構的會議,所有出席者都要承諾遵守保密協議,不可向會議外的人士透露會議內容。商業機構的習慣,很快被發揚光大,漸漸的各類會議都加入了保密條款,就連大學和政府的高層會議都設有保密條款。行政會議堅持保密,不能透露會議的任何內容,不論該事項是否與公眾利益有關,一概不予披露;大學校委會召開會議,討論人事任命等牽涉到公眾利益的事項,也以保密理由不向公眾交待。保密原則,是否凌駕一切?

港大在招聘副校時,遇到了一名傾向支持佔領的教授的應徵,更是惟一的應徵者,繼而發生了拖延任命的風波。校委會拖無可拖,便在「毫無懸念」的情形下,否決了陳文敏的任命。會後,梁智鴻以校委需要遵守保密原則下,拒絕交待否決的原因,只稱校委投票否決了陳文敏的任命。其後,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校委召開了記者會,公開校委反對陳文敏任命的原因。會後,大批的親建制校委和校人士立即跳出來,批評馮敬恩洩密,破壞校委會的保密原則。其後,兩段錄音被送到商台播放,更惹來港大管理層的強烈反彈,諸多建制人士出來嚴厲批評「爆料人」破壞制度,導致校委間的互信消失得蕩然無存,不敢再在會內暢所欲言。最後,港大申請了禁制令,禁止會議內容和一切相關的資訊再流出。究竟,港大的保密條款,是否就能夠凌駕公眾的知情權?

是次事件,原因幾可肯定是陳文敏曾經傾向支持佔領,校委會便認為他立場不夠「中立」,使得他們認定在委任陳文敏為副校後,港大便難以再置於港共的控制下。所以梁振英政府千方百計的去否決陳文敏的任命。終於,他們在扭盡六壬,用盡荒唐的理由,把陳文敏給拉下了馬。但是,否決的理由曝光了,港大管理層便以「保密原則」肆意去攻訐,指責洩密者沒有道德。事實上,今次的會議內容已經不再是純粹的內部人事任命,而是牽涉到公眾利益的問題。港大是一所由公帑資助的院校,作出的高層人事調動,公眾作為一大持份者,絕對擁有知情權,了解箇中的原委。校委會在向公眾問責和維護保密原則下,選擇了背棄香港市民,盲目遵守保密協議。香港市民無私地奉獻出血汗錢給予港大,自然期望院校能夠由最有資歷的人士出任管理層。陳文敏在履歷上完全合資格出任副校一職,然而校委會否決了任命,更毫無交待,不就是違背了公眾合理的期望,未有做好公帑大學應有的角色?

政府在今次的事件,亦扮演了相當重要的角色,更對今次的任命過程作出了極大的干預。早在港英時代,港督已經是各所院校的當然校監,但其職能只是限於禮儀性的權力,從未把權用盡。這建立了香港院校自主和學術自由,讓各院校能夠自由發揮。在梁振英上任後,他把這些權都用盡,先是安插大量的親信到各所院校的校委當中,再是把校委會的主席換成「梁粉」,以行政手段控制大學的政策方向和人事任命。就以今次為例,梁振英認定陳文敏是「佔中」領袖,便千方百計的阻止其任命。校委大部分都是「梁粉」,自然水到渠成。馮敬恩眼見校委會受到操縱,以完全不合理的理據去否決,決定把這些言論在記者會公開,讓市民能夠得悉,這群控制着港大發展方向和社會資源的「梁粉」如何的低智。梁振英在事後還稱泄密者破壞香港的核心價值,簡直是歪理連篇,厚顏無恥。首先,在公眾利益面前,任何人都有責任去捍衞,去把損害大眾利益的事情公開,以阻止這些行為,制衡特權人士的權力。馮敬恩在今次事件上,只是捍衞公眾的知情權和執行對校委的制衡權,保密才是對市民利益的剝削。第二,梁振英在上任之前,擔任行會召集人時,也曾多次洩密。自己洩漏政務會議的內容就不損害核心價值,馮敬恩洩漏「梁粉」的會議內容就是不道德,其標準何在?梁振英用權至此,不就是意圖搞民主專制,打壓異己,為中共全面統治香港作準備?

商台播出兩段的錄音,立即換來港大的「超級禁制令」,意圖禁止任何人再傳播會議的內容,包括傳媒。保密條款比起傳媒的言論自由和第四權更重要,不就是向公眾宣佈,言論自由是由特權階級操縱的玩意。梁振英洩密,就是正義之舉,不受法律規管;馮敬恩洩密,就是破壞規矩,十惡不赦;某人洩漏錄音,更是要用禁制令去禁制。這些事件,有人說是不可比較。的確,是不可比較,因為梁振英洩漏是政策方向,所構成的影響是社會性和廣泛性的,遠比馮敬恩所做的嚴重,所造成的衝擊更深遠,卻從未接受過任何的法律處分。這個社會,沒權沒勢的就要守保密協議,有權有勢的則「超然」於保密之上。保密,只是服務權貴階級。制衡特權?平等?早已是空談,何來真正的實行?

作者:阿恩,文字工作者
90後教育工作者看香港

沒有膽識 沒有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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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學有句名言︰「沒有膽識,就沒有(新聞)故事。」(No guts, no stories.)但對本港早已自閹的主流傳媒而言,可能「沒有新聞,就是好新聞。」(No news is good news.)為了維穩,在中共君臨天下的淫威下,本港傳媒的老闆和行政管理人員最盼望的就是天下太平,最好沒事發生;就算有事,也會自動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自我審查一番。

當然,他們更不敢和不會秉承「第四王國」的天職,對企圖隻手遮天、踐踏新聞自由、明顯罔顧公眾利益和違反公義的惡行口誅筆伐,甚至冒險犯難,不惜代價維護公眾的知情權。

在港大校委會的所謂為維護保密協議而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的事件上,除了前線新聞記者公會挺身而出準備向法庭申辯外,香港報業公會和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均噤若寒蟬,後者的主席羅燦雖說傳媒沒有跟港大校委會簽訂保密協議,口頭上替奢言「新聞自由」的新聞行政人員討回一點面子,但實際行動上卻是名副其實的侏儒。不管羅燦掌舵的DBC抑或其他傳媒,都沒有人夠膽違法抗命,錯過為本港傳媒重振聲威的時機,千方百計拿到還未播放的錄音帶公開播放,還公眾應有的知情權。

對於不知所謂的梁振英以政府和新聞界的所謂「記錄以外」(off-record)慣例來貶斥商台爆料,這些執掌本港主流傳媒生殺大權的「大哥」當然更不敢哼一聲,屁也不放,便照單全收,甘之如飴。

老實說,所謂「記錄以外」放料的慣例,根本就是政府和當權者操控傳媒的手段。我們天天在一些所謂大報或親政府傳媒機構看到所謂「接近政府高層的權威人士」消息,就是這類貨色。那些所謂資深新聞界主管能夠上位,就是依靠自己與權貴的關係,替政府和權貴洩密,發放有利政府和權貴而他們卻不會公開承認的消息,為其報効犬馬之勞。他們甘受利用不以為恥,反而自高身價,沾沾自喜,正是本港主流傳媒最醜陋無恥的一面。

對於這種權力核心和傳媒機構之間的苟合關係,林行止當年有篇社評的論述最傳神。他以澳門逸園賽狗為例,說明本港傳媒就像一群格力狗,而政府的放料猶如擺在前面的電兔,引無數狗熊競折腰。可憐今天本港傳媒機構自甘墮落,連格力狗也不如,忘記政府旨在引導(spin)傳媒的放料根本就是洩密,而港大校委會內外有人放料同樣也是洩密,後者還更保障了公眾的知情權,那為什麼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呢?

商台也是鵪鶉,做了兩天英雄,在人家申請禁制令後,便不去抗辯,卻為了續牌自動投降,甘願和解,明明陳志雲一早聲言掌握所有錄音聲帶,自己不敢繼續播放,也不願意和夠膽交由其他傳媒接棒播放,既用行動否定了自己口口聲聲「捍衞新聞自由」的假話,更錯過了黃金機會,讓商台走出消滅兩支咪和李慧玲後背負惡名的陰影,重振雄風,做個堂堂正正的新聞機構。

幸好我們已經進入了互聯網絡的時代,本港傳媒不敢做的,海外傳媒卻可以做,而法庭禁制令,亦不是無遠弗屆,對海外既無治權,也不能禁制公共領域傳播的訊息。因此,台灣再度爆出另一個港大建制校委王䓪鳴的無恥言論,以莫須有的「分裂港大」罪名污衊陳文敏,作為否決他出任港大副校長的理由,不但一再證明紙包不住火,資訊自由和公眾知情權永遠第一優先,凌駕於任何價值之上,也說明本港傳媒不思長進、自毀長城,如今沒落成為夕陽工業是咎由自取,根本不必可惜和同情。身為新聞消費者,公眾更應該以自由的選擇,加速它們的滅亡。

沉舟側畔千帆過,病樹前頭萬木春。本港主流傳媒和新聞界雖然烏雲蓋頂,烏煙瘴氣,但網媒可不受地域限制,更可在海外註冊和使用海外的伺服器,突破新聞封鎖和種種卡限,用實際行動打破新聞資訊的壟斷和意識形態的控制,還公眾資訊自由和知情權,為捍衞人民的民主自由,切切實實打場漂亮的勝仗。

原文刊在信報,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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